分享:
▼
x0
|
[考情资讯] 书记官打字速度 拟提高标准
【联合报╱记者张锦弘/台北报导】
在开庭时打字记录,是法院书记官的主要工作之一,目前规定,考试录取书记官之后,应受训通过电脑打字测验,每分钟打40个字才算及格,为配合业务需要,未来拟提高书记官打字合格标准为每分钟60个字。
司法人员特考的三等、四等法院书记官,及五等录事的工作,都需要经常打字,打字速度攸关工作绩效,相关考试规则因此规定,这两类录取人员,于训练期满前,应经实务训练机关公开测验中文电脑打字,每分钟40字以上成绩合格,才算训练及格,否则不能取得正式任用资格。
其中书记官的主要工作,是在法官开庭时协助制作笔录,将法官、原告、被告、证人的对话用电脑打字记录下来,打字速度不能太慢,因此才提高训练测验的打字速度到每分钟至少60字。
此外,司法特考三等检察事务官侦查实务组的考试科目,依据法务部业务需要,也拟部分修正,其中「犯罪学」改为「民法总则与债权、物权编」;「英文」修正为「强制执行法」。三等观护人专业科目的其中一科,拟列为选试科目,并将依选试科目公告需用名额。考生可在「少年事件处理法」(包括少年及儿童保护事件执行办法)或「社会工作概论」择一选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