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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司法官、律师试题 拟加性平议题
【联合报╱记者张锦弘/台北报导】
考选部长董保城指出,为落实国考性别平等,考选部未来将在国考适当类科,如司法官、律师等考试科目或试题中,加入性别平权相关内容;用人机关若有增设性别平等相关类科的需求,考选部会依规定配合。
董保城表示,为落实宪法增修条文有关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实质平等规定;并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规定,近10年来陆续取消部分公职考试分男女开缺、录取的规定,只剩司法人员特考的三等监狱官、四等监所管理员有男女限额。
此外,为保障妇女应试权,考选部也修改公务人员考试法,让参加铁路、调查员、一般警察特考等部分类科的怀孕或分娩妇女,能保留第一试笔试录取资格,延后体能测验,下一次考试再参加体测。
董保城说,未来考选部还研议,在职场常遇到性别平等问题的考试类科当中,增加和性别平等有关的科目或内容,如司法官、律师、社工师考试等。
他指出,目前公务员考试中,有社会工作等21个应试科目的命题大纲,订有性别议题相关内容,例如「女性主义观点、性别差异、性别平权、身体身分认同」等;「法学绪论」命题大纲则订有「性别相关法律」,适用高普考、地方特考等多种公职考试。
目前各类公职考试尚无和性别平等有关的类科,董保城说,未来处理性别平等相关事务的单位,若有用人需求,只要符合公务人员考试法相关规定,考选部可配合修改考试规则,新增相关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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