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61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vivian8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iPhone][資訊] 推荐小说:厚黑原理(心理与力学)

圖 1.



掌上文库强力推荐   《 心理与力学》

《心理与力学》是李宗吾的重要作品,他以自己独特的眼光观察研究人类的心理和行为,提出“心理依力学规律而变化”的观点,并联系中国和世界历史以及人际关系的变化加以阐发,见解独到,笔法犀利,发人深省。
 
李宗吾的文字,看似平淡幽默,细思则动魄惊心。

  
所谓“心理依力学规律而变化”,说白了,是撕开了掩盖在人性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暴露了人性中残酷无情,冷血现实的一面。人间每天上演爱恨情仇、悲欢离合的话剧,其根源不是人性的善或恶——人性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人的心理及其行为和人际关系演化的背后就是一个字——“力”,即“利”和“力”。

  
“利”就是利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历史上无数悲剧的根源都是利益的争夺。在利益冲突面前,父子相残、夫妻反目、兄弟成仇。

  
“力”就是“力量”和“权力”,是追求利益的手段,更是争夺的对象。

  
只要利益一致,不侵犯权力,都是一团和气,反之,一旦利益相悖,路线矛盾,权力被威胁,就流血仇杀,无所顾忌,按李宗吾的说法就是“历史上,凡有阻碍路线的人,无不遭祸。”

 
科学上许多定理,最初都是一种假设,根据这种假设,从各方试验,都是合的,这假设就成为定理了。即如地球这个东西,自开辟以来就有的,经过了若干万万年,人民生息其上,视为固然,于地球之构成,不求甚解,距今二三百年前,出了一个牛顿,发明万有引力,说:“地心有引力,把泥土沙石吸成一团,成为一个地球。”究竟地心有无引力,无人看见,牛顿这个说法,本是假定的。不过根据他的说法,任如何试验,俱是合的,于是他的假说,就成了定理。从此一般人都知道:凡是有形有体之物,都要受引力的吸引。到爱因斯坦出来,发明相对论,把牛顿之说扩大之,说:“太空中的星球发出的光线,经过其他星球,也要受其吸引,由于天空中众星球互相吸引之故,于是以直线进行之光线,就变成弯弯曲曲的形状。”这也是一种假说,然经过实地测验,证明不错,也成了定理。从此一般人又知道:有形无体之乐线,也要受引力之吸引。我们研究心理学,何妨把爱因斯坦之说再扩大之,说:“我们的心中,也有一种引力,能把耳闻目睹,无形无体之物吸引来成为一个心,心之构成,与地球之构成相似。”我们这样的设想,则牛顿三例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可适用到心理学方面,而人事上一切变化,就可本力学规律去考察他了。

通常所称的心,是由于一种力,经过五官出去,把外边的事物牵引进来,集合而成的。例如有一物在我面前,我注目视之,即是一种力从目透出去,与那个物连结。我将目一闭,能够回忆那物的形状,即是此力把那物拖进来绾住了。由于这种方式,把耳闻目睹,与夫身所经历的事项,一一拖进来,集合为一团,就成为一个心,所以心之构成,与地球之构成,完全相似。

一般人都说:自己有一个心,佛氏出来,力辟此说,说:人莫得心,通常所谓心,是假的,乃是六尘的影子。圆觉经曰:“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种种颠倒,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我们试思:假使心中莫得引力,则六尘影子之经过,亦如雁过长空,影落湖心一般,雁一去,影即不留了。而我们见雁之过,能记忆雁之影相者,即是心中有一种引力,能把雁影绾住的原故。
 
  
李宗吾在第六章《人事变化之轨道》中以姜太公杀高士、唐太宗杀兄弟,吴起杀妻等为例,对此做了精彩的论说。

  
此书是厚黑学之前的作品,出版一次,在市面上没有流传,

  
在柏杨的《厚黑教主传》有提及,解释为依据物理定律来解释心理成因,其有三权分立的思想。

免费下载地址:http://itunes.apple.co...37155333


[ 此文章被vivian88在2012-09-18 16:4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2-09-18 16:37 |
小小花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着不错的书呢,支持一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2-09-18 17:2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7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