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1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nmbnm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台湾国际造船公司101年度新进技术生招考
注:冷作工即「钢结构制作」,即将钢板、型钢、管子切割、弯制、组装、点焊、整形等工作。

二、训练期程: 
(一)冷作工:基础训练6个月及生产实习6个月,合计1年。 
(二)电焊工:基础训练4个月及生产实习8个月,合计1年。

三、招训雇用: 
(一)高雄招训之冷作工、电焊工皆于高雄参与基础训练及生产实习,于结训后由台 船公司雇用,在高雄服务。 
(二)基隆招训之冷作工于高雄接受基础训练,再回基隆厂生产实习,于结训后由台 船公司雇用,在基隆服务。 
(三)另基隆招训之20名电焊工于基隆基础训练后,考核成绩前5名者,接续生产实 习 8 个月,结训后由台船公司雇用,在基隆服务;其余15名不参与生产实习, 直接由基隆厂转介其承揽商雇用。

四、基础训练地点: 
(一)高雄:台湾国际造船公司管理处训练中心(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3号)。
(二)基隆:劳委会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基隆训练场(基隆市和平岛平一路21之5号)。

贰、报名资格
一、共同资格条件: 
(一)国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不得兼具外国国籍。 
(二)性别:不拘。 
(三)年龄:不限(训练期满已届65岁强制退休年龄者不接受报名)。 
(四)学历:教育行政主管机关认可之高中、高职(含)以上学校毕业者。 

注 1:本项甄试之学历资格系高中(职)毕业人员,如经甄试录取,不得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其他考试及格之资格为由,要求变更身分或提高雇用等级。 
注 2:本项甄试应以报名时之学历为准,资格不符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操行成绩:以缴验毕业证书之学校,其操行成绩平均须达70分或乙等以上。 
(六)兵役:
1.男性须服毕兵役或可于101年3月24日前服役期满退伍。 
2.免役者须于101年3月24日前完成判(核)定并须检具免役原因证明文件。 
(七)体检条件: 
1.须检附三个月内之体检纪录。 
2.依简章所附「本公司100年度招训技术生甄试体格检查表」项目体检(请自行上报名网站点阅下载列印)。
3.体检医疗机构:限公立、教学、区域医院(卫生院、所除外)或医学中心办理。 
4.肺部X光片检查正常。 
5.两眼矫正后视力须各达1.0以上。 
6.无色盲及听力(矫正后)正常。

二、为维护自身及工作安全,凡患有心脏病或癫痫症、吸毒、精神疾病(无法胜任日常工作,有明显伤害他人或自己之虞等伤害行为者)、法定传染病 (未经治愈,且须强制隔离治疗者),或无法在高架上、船上胜任工作之情形者等请勿报名。

三、凡本公司专案资遣(再生计画除外)人员及本公司在训技术生均不得报考。

注: 
1.甄试简章及报名资讯请至报名网站查询。
2.如PDF档案无法开启,请至Adboe官网更新您的Adboe Reader,谢谢!
3.体格检查表。[/td][/tr][/tabl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8 21:23 |
win168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恩大大告知唷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9 02:34 |
qcr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热心提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29 11:1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073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