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詞為第一人稱或複數名詞(如I、they、dogs),則動詞保持原形,其基本句型如右:S+原V
I / They eat the apple.(我/他(他/它)們吃蘋果。)
Dogs eat the dog meat.(狗狗吃狗食。)
2.主詞為第三人稱單數或單數名詞時(他、她、它、小狗……),則動詞之後要加s或es(視動詞而定)。其基本句型如右:S+Vs
例句:
He / She eats the apple.(他/她吃蘋果。)
It / The dog eats the dog meat.(它/狗吃狗食。)
He / She goes to school.(他/她去上學。)→加動詞後+es的情況。
3.但在英文有時是把很多的個體的總合視為一個大的單一的單位,這時則將其當成單數名詞使用(變作2的用法),這類特例的名詞稱之為「集合名詞」(如family),而樓主所言之everybody、everyone...亦是集合名詞概念的用法(但其非純正的集合名詞。要注意的是集合名詞住往有歧義,要視前後文決定其種意思,不能一概而論。(亦有無歧義的,不過出題者不考。^^a)
例句:
Everybody loves music! (人人喜愛音樂。)
My family loves music!(我們全家都喜愛音樂。)→這邊的family當「家庭」解釋。
My family love music!(我們全家人都喜愛音樂。)→這邊的family當「家人」解釋。
仍難以理解的話,就想像花媽說「我們這一家」,我們這一家雖然有四口人,不過也就只有一個「花家」嘛。XD
嘛,考英文當然會考文法,而且不會考以上這種偏簡單型的文法,另外,字彙也佔很大比率,如果連題目都看不懂,根本不用玩了。
加油唄!與你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