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808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于 2011-12-06 15:4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狝猴作为类人形国宝畜生,此乃受法律保护之利益,为法益也(逃)

--
想到我在柴山研究所时期受狝猴骚扰四年,半夜还有猴子闻到泡面香味跑来敲研究室的窗户吓屎伦,就很想说:杀得好!

其实动物保护的相关法规(包含刑事特别法或是行政法),所保护的东西就是
『人类对动物的感情』=这就是他的保护法益!(生物科学上叫人择!)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6 16:23 |
TJQAZ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往真里修 于 2011-12-06 15:4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从猴子的角度来看,『普通猴子』跟『狝猴』当然是等价的
但是从人的角度来看,就不ㄧ定了....................表情

当然不一样了~~~
有人欲火焚身,外家四处放电、拈花惹草~   看型就知道了~~其为人否?
表情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6 22:10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23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