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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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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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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批改 我的申論像簡答
大家好 我寫了刑總給老師改,老師答題紙上只有寫"申論題非簡答題,答題技巧需再加強"
上課的老師跟批改的老師不同
可以問問題的上課老師都大排長龍每次都排不到= =

想請問為什麼像簡答?


題目:甲婦中風,手臂壓住小孩口鼻導致小孩窒息死亡,甲是否有罪?
答:

(一)從因果行為論來看
  小孩的窒息與甲婦中風時,手臂壓在小孩的口鼻上有直接因果關係‧
(二)從意思表示
  甲婦雖有江小孩悶死的動作,但事實上是因為中風,並無要將嬰兒
  悶死之意思。客觀上有致人於死,但主觀上沒有意思表示,為購成要件該當的過失。
(三)本題
  雖應而死亡與甲婦有直接因果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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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22 20:13 |
original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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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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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跟你講 你寫這樣在國考裡 只有筆墨分數 約1~3分

這兩題"實例題" 可以用問答題的方式回答

在刑法上 無論是問答題或申論題 均非如你那樣作答方式

而是要"延伸討論"!!!

三段論法 並不非標題開(一) (二) (三) 就叫三段論法

三段論法應該是 (一)構成要件該當性 (二)違法性 (三)罪責

不好意思 因時間關係 只能回答到這邊 !!

其餘由其他高手解答~

以下網址為知識+網址    有你要的解析 (第二題)   其餘解析 值得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80&p=%E6%95%85%E6%84%8F


不再靠家人 不再被看不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24 01:55 |
y1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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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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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24 09:17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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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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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甲婦中風,手臂壓住小孩口鼻導致小孩窒息死亡,甲是否有罪?
依三階層理論檢驗:
1.首先思考:甲可能構成的罪名有那些;殺人?過失殺人?考題爭點為何?作為或不作為?
2.開題可以寫:甲中風用手臂壓住小孩口鼻導致窒息可能成立刑法276I的過失殺人罪
3.於構成要件檢驗:客觀上甲用手臂壓住小孩口鼻導致小孩窒息死亡有因果關係
(檢驗:行為主體;客體;行為;行為情狀;行為結果;因果關係與結果歸責)
主觀上因甲中風,中風是一個爭點用來表示A.過失B.意外C.故意?自行檢驗
結論甲有無該當構成要件?
4.有無阻卻違法事由
5.有無阻卻罪責事由
6.競合
7.三段論法=大前提;小前提;結論=邏輯辯證方法

題目:天兵員工在地下油槽底端烤肉,萬一加油站發生火警,員工屬故意還是過失?理由為何?
題目爭點是故意跟過失的理解?因題目簡潔須小題大作
1.何謂故意與過失
2.故意種類
3.過失種類
4.員工在地下油槽底端烤肉,可能構成的罪名?放火與失火罪?是故意或過失?其行為屬抽象或具體危險犯?
5.結論


[ 此文章被kino在2011-10-29 06:05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29 05:45 |
a868648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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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參考一下~那如果是刑訴的解法呢?
三段論?
帶理論?
不好意思我知道我問的問題很怪,
因為我什麼法科都是剛學....................
表情



人生之路漫長又遙遠,興趣固然重要,
但是也要有固定安定的職業才能支撐興趣。

再痛苦,也要把書上的東西啃下去,每天和書約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05 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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