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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i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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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选择题帮解惑
关于诉之撤回,哪个叙述是错的?

A. 原告将诉撤回者,是同未起诉,其未经终局判决者,仍可再起诉
B. 本案经终局判决后,原告将诉之撤回者,视同未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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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4 12:21 |
ntus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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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条(诉之撤回效力)
  诉经撤回者,视同未起诉。但反诉不因本诉撤回而失效力。
  于本案经终局判决后将诉撤回者,不得复提起同一之诉。


世上没有能不能,只有要不要
你不要成就,就不会有成就,但你不要失败,失败还是会来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4 23:13 |
yui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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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法条,不过我的疑惑就是此法条的第一项。到底是指终局判决前还是后哩?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5 12:11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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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之撤回视同未起诉,仅限于终局判决前为之吗? 还是判决前后撤回都视同
未起诉?

按民诉法262条规定,只要"判决未确定"(判决确定前),原告得撤回诉之全部
或一部。判决确定跟终局判决不一样,判决确定是终局判决后,双方当事人
皆未上诉或者上诉期间已过等等,也就是确定后,无法定再审事由,当事人
不得再行救济。而终局判决,乃指诉讼已达可为裁判的程度,法院所做的裁判。
(民诉法381)

小结:诉之撤回,终局判决前后都可以,但是如果是判决确定后,就不可以了,
因为判决确定后,会产生既判力。

可是终局判决后诉之撤回,就不得再对同一诉讼起诉,假若照B选项视同未起诉
那不是矛盾吗?

所以终局判决后,原告将诉撤回,依民诉法263条第1项,视同未起诉。这点没错
再来为了诉讼经济考量、避免法院审理重复,故第2项规定,如经终局判决,不得
再提起同一之诉。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6 23:48 |
yui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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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谢谢你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7 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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