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最近
运动体育
-最近浏览-
前世界拳王..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运动体育
-最近浏览-
前世界拳王..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我有一个刑法问题请教高手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98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ainel741026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x
0
我有一个刑法问题请教高手
这个问题是97年三等警察特考第二题 甲某日酒驾后返家 不慎撞伤行人乙 甲见状加速逃逸 之后乙未死 我想问问 甲的刑责 有185-3 185-4 284 他该如何写原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3 00:21 |
vn521344
级别:
小人物
x0
x20
分享:
▲
▼
原因自由行为有分故意跟过失。如果行为人在完全责任能力状态,即具有侵害特定法益的故意,并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即具故意。反之如有预见可能性,则为过失。本题中甲并无故意,且酒醉驾车本就很容易出事,具有预见可能性。本题中已经说到甲"不慎"撞到乙了,很明显的是过失,所以成立284该当。
再来如果要写的话,是我的话会写在284底下,因为284过失检讨完可以直接在罪责部份论述原因自由行为,检讨完直接成立过失犯。过失论完之后再论185-3.185-4整体架构比较清楚。
x
0
[1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
2011-05-05 00:08 |
f9082666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
这题很明显在考185-3 和 185-4条
这题一行为触犯数法益依五五条想像竞合...
你要再论 原因自由行为...我觉得大大您的笔写的够快了!!!
故意或过失,和18条第三项原因自由行为的招致是故意或过失该分开论吧....
并不会因为其故意就变成故意犯吧...
本题就算他是故意喝醉酒(有人喝醉开车是过失喝醉的吗)!!!开车就应该有注意义务只是因注意而不注意...所以成立过失吧...符合原因自由行为者就不能适用前二项的部份吧!!
所以无论故意或过失招致都不能使用第十九条免除或减轻其刑吧! 所以284过失伤害只是
论其是否适用原因自由行为!!!本题适用所以不得以十九条免除或减
轻其刑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5-05 23:56 |
往真里修
级别:
小人物
x0
x100
分享:
▲
喝酒(原因行为)的当时 不可能会存有肇事「逃逸」的故意
此行为起于另外的决意(故意) 应独立评价
所以此例原因自由行为的射程只会到185-3跟284而已
x
0
[3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
2011-05-06 13:57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202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