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网路帐密 最多处刑五年
更新日期:2010/11/23 20:22 陈姵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115/2hova.html【台湾醒报记者陈姵君报导】脸书今天发生一起网路社团盗用事件,雅虎安全中心表示,切勿在社群网站中下载安装不明软体或语法、并且要经常更新防毒软体,开启信件附档也要格外小心,才能避免帐号被盗用的危机。律师胡智忠则提醒民众,若冒用他人的帐号、密码代替发言,最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雅虎同时提醒民众,在公用电脑登入各网站时,务必注意是否勾选「记住我的帐号」,登入后也不要离开电脑,记得要完全登出,并清除浏览器的快取资料,以维护个人使用安全。
胡智忠律师表示,若冒用他人的帐号、密码代为发言或随意更改其内容,可能会触犯伪造文书、变更电子纪录、入侵电脑等罪,最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已经遭盗用而蒙受损害的民众,除非可以证实是网站安全维护机制不足所造成,不然很难得到求偿。
目前内政部及中华电信也有推出一种新的网路加密方式,包括自然人凭证及动态密码锁,这两种加密装置,当民众登录进到入口网站时可以用来确保安全,但需要另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