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201...2671674.htm體育中心/台北報導
世界跆拳道聯盟秘書長梁振錫7日表示,世跆盟針對廣州亞運跆拳道中華隊選手楊淑君霸佔場地一案,18日將在南韓首爾召開懲戒委員會議,已經通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出席說明,預料將會做出懲處的決議;如此「倒果為因」的處理方式,支持跆拳道運動的網友認為,其中必有蹊蹺。
楊淑君在廣州亞運跆拳道女子49公斤級首役第一回合取得大幅領先時,被菲籍韓裔裁判委員洪性天檢舉電子襪感應貼片違規使用,主審因而判定楊淑君失格,楊淑君錯愕坐於場中痛哭抗議,中華隊申訴無效;後來亞跆盟官方網站竟貼出中華隊使詐的文章,結果被駭「比中指」。
由於這是繼2009年東亞運選手曾敬翔被南韓選手正拳打中喉部倒地不起另一宗跆拳比賽重大爭議,台灣民眾掀起一股「反韓潮」,不僅焚燒南韓國旗,還將韓製泡麵放在地上踏踩,儘管官方指楊案與南韓無關,但是國人對於韓方慣用的伎倆可說「恨到最高點」。南韓媒體也解釋此事與韓國無關,更沒把洪性天當作韓國人。
亞奧會介入調查,開會決定交由世界跆拳道處理,台灣方面與亞跆盟分別俱陳,台灣方面主要是舉證電子襪感應貼片經檢錄合乎規定,亞跆盟則持相反看法;所以就全案因果部分,「因」是電子襪感應貼片的爭議,「果」是楊淑君坐於場中抗議的部分,曾任體委會主委的國民黨立委趙麗雲認為,亞跆盟將霸佔場地及失格案切割處理,當然有道理。
綜觀國內比賽,以即將登場的10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跆拳道比賽公布的技術手冊為例,比賽辦法細則第6點,規定「為維護競賽秩序,嚴禁運動員靜坐場內抗議申訴,違者除大會不接受申訴外,並取消該運動員2年內參加國內外各項比賽資格。」明言嚴禁運動員靜坐場內抗議申訴。
再以2009年亞洲青少年錦標賽選拔為例,懲戒事項裡,也提到禁止教練與選手在會場以「言行擾亂會場秩序者」、「以惡劣言行表示抗議者」,違者以停權論處。除此之外,即使小至所謂「菜市仔盃」的地方性比賽,在比賽規定中,大多有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之舉,並有「未按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銷國人及團體的成績。
相關規定國內、外皆然,所以不管世跆盟、亞跆盟就楊淑君靜坐場中抗議之舉而準備做懲處的理由,禁賽、停權的處分,可說是擁有充分理由,問題這是全案「果」的部分,單純將失格與靜坐切割處理,「因」的部分未解,而且未獲得合理解釋,相信台灣官方、跆協乃就教練、當事人以及眾多跆拳運動支持者,絕對嚥不下這口氣,「吞」得了嗎?
跆拳道運動發展以來,最大的爭議都在裁決部分,楊淑君、曾敬翔只是其中一例而已,以這次中華代表隊一名國手為例,這名國手有次參加全中運比賽,場上怎麼踢就是沒分最後輸掉比賽,指導教練隱忍幾天下來的怒氣頓時傾洩,憤而將水桶、折疊鐵椅往場中丟過去,隔天見報了,如此激烈抗議方式比靜坐猶有過過之,換來的是懲處。
以往比賽,指導教練對判決有異議,通常以舉手表示,但端看主審是否接受,若接受便召集四角裁判了解判分情形,若不接受就示意教練坐下,容易引起爭議的是指導教練舉手後起身,反而被判一次警告,兩手一攤徒呼負負;這種情形在2009年亞錦賽採用新制及電子護具之後,在申訴部分比較有具體形式表達,舉牌獲接受再經仲裁審視錄影畫面做最後裁決,對得分的爭議稍微有減緩。
楊淑君可能遭到禁賽、停權的處分。樂觀一點的人認為此事可大可小,畢竟台灣跆拳道發展與實力仍受肯定的,在雅典奧運跆拳道勇奪銀牌的國民黨立委黃志雄則擔心,世跆盟、亞跆盟是想用楊淑君罷佔場地的案子,去要脅台灣對失格案有所退讓,若是嚴重的懲處,就是對楊淑君禁賽、停權,但也有可能對中華跆協罰錢了事,他判斷亞跆盟不至於會做出重懲。
這個懲處時間點,網友想到了去年曾敬翔的案子,中華跆協紀律委員會對台灣籍東亞運裁判鄭大為教練予以停權三年的處分,這三年,鄭大為被停止跆拳道所有活動,包括在國內從事教導、裁判,國外部分則不受影響,所以這次亞運他受邀擔任裁判。
鄭大為認為本身執法無誤,多方申訴卻均未獲結果,亞跆盟曾希望台灣方面妥為處理,頗有緩頰之意,中華跆協維持原議,亞跆盟也莫可奈何,今年8月鄭大為再向世跆盟申訴,當時即由秘書長梁振錫出面。若將一連串事件串聯起來,「假如」楊淑君禁賽兩年,兩年後,鄭大為也解禁了,亞跆協、台灣算是打平了,看倌們,當作八卦吧!但是台灣與世跆盟、亞跆盟關係緊張倒是真的。
現在看來就是要分開處理的樣子
而且還是先罰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