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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sy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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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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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原住民三等行政法Q1
腦袋打結中  這題我不懂..

99原住民三等行政法Q1
甲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核發建築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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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11-15 10:32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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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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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第98條:
第1項: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第2項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第3項: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個人想法:依行程法第98條第3項,答案為b!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1-16 12:22 |
kai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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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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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區: 國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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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 第92條
訴願決定機關附記提起行政訴訟期間錯誤時,應由訴願決定機關以通知更
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
訴願決定機關未依第九十條規定為附記,或附記錯誤而未依前項規定通知
更正,致原提起行政訴訟之人遲誤行政訴訟期間者,如自訴願決定書送達
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行政訴訟,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 表情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1-18 01:50 |
betsy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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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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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大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1-21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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