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36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ed1107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命] 家人给我很多职涯建议 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天机
火星
小耗
劫煞
小秏
84~93
财帛
长生
紫微
将军
灾煞
大秏
94~103
子女
沐浴
文昌
文曲
天钺
奏书
天煞
龙德
104~113
夫妻
冠带
破军
地空
飞廉
指背
白虎
114~123
兄弟
临官
七杀
青龙
华盖
官符
74~83
疾厄
太阳
天梁
擎羊
力士
息神
贯索
64~73
身宫
迁移

【星侨】星侨五术【星侨】

姓名:Ted
性别:阳男
生年:甲子年(海中金)肖鼠
命局:金四局
公元:1984
农历:731120
阳历:741106
星侨易学软体 Copyright(C)1983-2024
喜神
咸池
天德
4~13
命宫
帝旺
廉贞
天府
病伏
月煞
吊客
14~23
父母
武曲
天相
左辅
地劫
禄存
命马
月马
博士
岁驿
丧门
54~63
仆役
天同
巨门
天魁
陀罗
铃星
天空
官伏
攀鞍
晦气
44~53
官禄
贪狼
右弼
伏兵
将星
岁建
34~43
田宅
太阴
大耗
亡神
病符
24~33
福德
(0.037 秒)

【问题】事业财运

˙前言

我的爸妈都是公务员,
我之前也有在他们的期待下去考国家考试,
但差一点点所以没上榜。

最近找到一个传销性质的业务工作,
我评估了很久觉得不错才决定加入发展这份事业,
家人虽然没有特别反对,
但却一直要我去找个有固定收入的工作,
每个月有固定薪水就好了,
至于业务就兼差的做,有也好没有也罢,
其实多少也是希望我可以打消这个念头。

我不想只能过着安分守己而平淡的生活,
我也很想为自己努力,或者是有所改变,
但总是得不到家人各种层面的支持,
而家人对我的期待又跟我的理想相距甚远,
要说寻求朋友的帮忙好像也不切实际。

˙问题

我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听从爸妈的建议,还是要相信自己的选择前进?
又或是以折衷的方式,满足爸妈的要求、多少圆自己的理想来努力呢?
还是说我的选择根本就不太正确呢?

谢谢大家的回答。


[ 此文章被ted11074在2010-10-15 01:0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15 00:26 |
rock01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根据您的命盘走势来看,
建议您先需要有一份固定稳定的收入,
您要把爆发的能量摆到33岁以后。

您的理想的实现应该是建立在钱上面吧!!
请把眼光拉远,放到40岁以后,您的思考重点会不同。

在33岁之前,虽然可以按您想的方向发展(传销),个性也合适做这方面的业务,
但恐其结果非如您想像的顺利,待不顺利后,33岁要转业就相对困难了。

不是要放弃,应该想办法兼得。
兼得的结果,自然会淘汰比较弱的那一项。


(我遇过一个某出版社的中高阶主管,当40岁时,离开原来行业,投入保险工作。
他说,早知道保险有很好的收入而且符合兴趣,应该一毕业就投入,浪费了十几年;
可是,我却认为,没有前面10几年在文化界的努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那有那么容易投入保险后马上有成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15 09:43 |
ted1107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您的回答,
我之前也跟人家商量好了,
采取一个折衷的办法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希望现在一点一点累积的成果可以让未来有收获的机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17 00: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41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