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8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ef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鲜花 x4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不动产][台湾] 预售屋转售频繁 要课所得税
预售屋一年内多次买卖,财政部要查。财政部长李述德表示,国税局已经注意预售屋短期频繁买卖现象,他认为这种交易型态「并不正常」,国税局将从资金流程调查卖方的获利,此型态交易者也不适用土地所得免税优惠,实际获利均要课征所得税。

李述德昨(7)日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议上,答覆立委赖士葆质询时表示,国税局须注意短期内买卖预售屋的案件,并核实对预售屋销售所得课税。

赖士葆指出,美国采取宽松货币政策,促使过多资金流入亚洲,台湾房价上升与热钱流入有密切关系,财政部对于房价过高,必须采行对策,例如预售屋在短短数个月内频繁转让,政府不应坐视不管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08 15: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02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