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4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aum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 著作權的保護期間 98四等Q19
19.下列關於著作權保護期間之敘述,何項錯誤?
 A著作人於著作公開發表時享有著作權
 B攝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07 21:54 |
kodak222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1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記得有提到50年的好像只有死後。會不會B也是錯的阿,因為只要活著~~攝影著作權應該都還存在吧!


伴隨著悠揚的旋律,
輕輕地訴說雲的故事~
http://tw.user.bid.yahoo.c...Y00875373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行政院衛生署 | Posted:2010-11-17 10:27 |
earth085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著作權法第31條:
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著作權法第34條第1項: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製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1-28 12:54 |
皇甫瓏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thans 2F brother ans,3Q........


yamasaki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15 14:0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72497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