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最近
驚奇搞笑
-最近瀏覽-
年輕人心火..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驚奇搞笑
-最近瀏覽-
年輕人心火..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刑法]一題責任能力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01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ainy1201
級別:
小人物
x7
x22
分享:
▼
x
0
[刑法]一題責任能力問題
甲85歲,持刀殺人,問如何處理?
(a)得減輕處罰
(b)應減輕處罰
答案是(a)
根據刑法第18條第三項: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答案就是(a)沒錯;
但根據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o。*・✦ 沒有烏雲、沒有暴風雨,便沒有美麗的彩虹❤゚・*:.☆o。*・✦
x
0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9-20 15:29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
個人想法:
八十歲以上的人,就死刑而言,看法條來說:是應減輕或得減輕!
但就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沒有所謂的「應減輕」而只有「得減輕」!
所以,就以邏輯上的推論而言,「得減輕」似乎比較合理!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0
[1 樓]
From:台灣台固 |
Posted:
2010-09-20 21:22 |
lai0913
級別:
初露鋒芒
x0
x268
分享:
▲
▼
簡單的說
18條是責任的問題,
63條為刑的限制
如題,
甲85歲,持刀殺人,問如何處理?
1.
依63條,甲所犯之殺人罪,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甲之刑責,依18條得減輕其刑,也就是說甲之宣告刑可以為5年或十年以上
所以答案當然是得減輕其刑,
再換句話說
法官依63條不得宣告甲為無期徒刑,或死刑,僅能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依18條,法官可以減輕甲之刑責,並可宣告甲為五年之有期徒刑或不為甲減輕,而宣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不得宣告無期徒刑或死刑,
依我的認知是這樣子,
清如水 廉如鏡
x
1
[2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
2010-09-20 21:23 |
呆呆加瓜瓜
級別:
小人物
x0
x54
分享:
▲
▼
法條中得減代表法官可減可不減,應減的話如果法官不減會違反罪刑法定,如果行為人同時有加重和減輕事由的話,要先加後減較有利行為人
x
0
[3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
2010-10-02 02:33 |
皇甫瓏
級別:
小人物
x0
x38
分享:
▲
▼
thanks 2F brother ans,plus.........
yamasaki
x
0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3-16 14:19 |
Dragon-Q
級別:
小有名氣
x0
x1156
分享:
▲
他不得宣告死刑或無期,但有些犯罪卻只有死刑及無期徒刑的法定刑!
面對這樣當然必減阿~!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x
0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3-16 21:12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997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