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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国考作弊拟限3年不得应考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2日电)
考选部今天提出专技人员考试法修正草案,首度针对国考舞弊者,限制3年内不得参加考选部举办的各种考试。修法草案仍待考试院院会通过,还要送立法院审查。
现行专技人员考试法规定,如果考生有冒名顶替、伪造变造应考证件、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式使考试结果不正确,会被取消应考资格、或撤销录取资格、吊销考试及格证书。考选部日前就发现有护理师考生拿伪造毕业证书应考,后来考选部撤销考生的考试及格资格。
考选部提出专技人员考试法修正草案,订「舞弊者限考」条款。如果未来立法院完成修法,考生不只会被取消当次考试的应考资格,未来3年内也不得参加考选部举办的各种考试。考选部主秘林光基受访时指出,修法是希望导正应考人态度,不要以非法手段应考,让国家考试更公正。
不过,这样的修法方向,考试院内部仍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事涉宪法有关人民工作权的保障,也有质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则,仍待考试院全院审查会讨论。
另外,修法草案增列「对身心障碍者、低收入户,考试院得减征、免征或停征考试及格证书费」,并删除外国传教士来台湾偏远地区担任医师,应考时可以使用英文命题作答的条文。
林光基说,最近几年很少外国传教士参与考试,反而是具双重国籍的华侨来应考,与立法原意违背,因此修法草案拟删除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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