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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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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有关附带民事诉讼2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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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10-08-02 19:07 |
o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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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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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三条(裁判--驳回或移送民庭)
刑事诉讼谕知无罪、免诉或不受理之判决者,应以判决驳回原告之诉。但经原告声请时,应将附带民事诉讼移送管辖法院之民事庭。
前项判决,非对于刑事诉讼之判决有上诉时,不得上诉。
第一项但书移送案件,应缴纳诉讼费用。
自诉案件经裁定驳回自诉者,应以裁定驳回原告之诉,并准用前三项之规定。

所以第1题答案确定是B,但套用到第二题的答案又觉得有点怪怪的,
看有没有人能解释啰!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3 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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