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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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依民事诉讼法有关支付命令之规定,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支付命令必须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法院声请 按民诉法第510条规定,支付命令之声请,专属债务人为被告时,依第一条、 第二条、第六条或第二十条规定有管辖权之法院管辖。题意不明,债务人财产所 在地有可能系被告住所地。
(B)支付命令不能送达于债务人者,得声请法院准予公示送达 按民诉法第509条,督促程序,如声请人应为对待给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达应于外国 为之,或依公示送达为之者,不得行之。从而,督促程序(支付命令)不得以公示送达行之
(C)债务人收受命令后,应于30 日内声明异议,否则支付命令将因而确定 按民诉法第516条第1项规定,债务人对于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于送达后二十日之不变期间内,不 附理由向发命令之法院提出异议。应于二十日内声明异议,而非三十日。 (D)债务人于法定期间合法提出异议者,以债权人支付命令之声请,视为起诉 按民诉法第519条第1项规定,债务人对于支付命令于法定期间合法提出异议者,支付命令于异议范围内 失其效力,以债权人支付命令之声请,视为起诉或声请调解。
综上,A选项因题意不清难以断定,D选项为正确。通常选择题出现两个答案,两个答案皆为正确 或者一律送分。要看考选部如何给分,有争议的题目,再出现机率非常低,大概知道解答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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