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7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首例!盜接他人網路上網被訴
首例!盜接他人網路上網被訴
更新日期:2010/06/28 04: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78/288tm.html

〔記者林俊宏、王憶紅/台北報導〕無線基地台普遍,盜接上網情況也多見,台北地檢署最近破獲姚姓男子偷盜他人網路上網案,依違反電信法起訴。

最重判五年刑併罰150萬元

這是國內第一件以無線設備盜接他人網路被起訴的案例。檢方說,這種貪小便宜的涉行最重可被處以五年徒刑、得併罰一百五十萬元罰金。

據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統計,全台至一月止,無線上網達七百零四萬人,辦案人員粗估研判三%未把帳號密碼加密,若依此估算,國內恐逾二十萬名網友透過無線上網時未加密。

承辦檢察官是在追查一件網路駭客案時,發覺從事網路拍賣電腦設備的姚姓男子,去年八月涉嫌在台北市住處,用筆記型電腦的無線網卡,盜接鄰居未加密的無線基地台後上網,藉此網拍。姚某到案後承認犯行,表示根本不知道這種行為觸法。

不加密 個人電腦恐被入侵

檢方提醒,無線上網時未加密,可能長期遭到他人依附盜用,也面臨個人電腦恐被入侵,甚至被冤枉是被告、駭客的風險。

過去,曾有名男子被控在網路上罵人,所幸他和告訴人素不相識,才獲檢方採信他只是網路未加密遭人盜用,最後雖獲不起訴,但官司奔波傷神,林某事後趕緊加密自保。

還有一名線上遊戲玩家被控盜人寶物,當他接到地檢署傳票時嚇壞了,幸而檢警最後判定,他也是網路未加密的受害人。

盜接嚴重會拖慢上網速度

檢方說,一般來說,盜接時只用到很小的頻寬,只有當盜接者用來下載影片、歌曲需要較大頻寬時,嚴重拖慢受害人上網速度,受害人才會察覺。

專家提醒,無線基地台可使用WEP(Wired Equivalency Privacy,無線網路標準加密技術)加密或WPA(Wi-Fi Protected Access,無線保護存取)進階加密,也就是使用者身分認證的防線。使用者可先在無線基地台設立一組金鑰,想連上這台無線基地台時,必須輸入金鑰密碼才能連線。

加設秘鑰連線安全不被駭

使用者進行資料傳輸時,無線基地台及連線電腦的無線網卡,都會利用金鑰產生資料加密的秘鑰,將欲傳送的資料計算出一組完整性檢查碼,最後利用秘鑰,將傳送資料加密再送出以確保內容不外洩。

無線基地台大廠友訊D-Link也說,無線基地台都會內建WEP的安全認證,建議使用者啟用金鑰、設定密碼等,防止駭客入侵,降低網路使用風險。

加密步驟流程

●利用網頁管理介面進行設定,先進入區域網路連線的TCP/IP手動設定IP位置,設定完成後,再改回自動取得或原本的設定值

●啟動IE並輸入無線IP分享器或無線基地台的管理位址

●輸入帳號及密碼

●選擇加密方式,如WEP、WPA或鎖MAC Address

●設定完成後,無線基地台重新開機後生效

註:詳細設定功能需參考各品牌的無線基地台使用手冊為準

製表:記者林俊宏


[ 此文章被upside在2010-06-28 10:27重新編輯 ]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8 10:1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87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