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68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fei77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公共管理]公部門策略管理
公部門策略管理所面臨的各種挑戰(吳瓊恩版)
一、策略管理何以日趨普遍?
書上說:現在歐美國家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使用「策略管理」的概念愈來愈普遍,這個原因大約有下列四點:
(一)公私部門之間關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afei777在2010-06-26 21:16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4 00:04 |
NIMB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afei777 於 2010-06-24 00:04 發表的 [公共管理]公部門策略管理: 到引言文
公部門策略管理所面臨的各種挑戰(吳瓊恩版)
一、策略管理何以日趨普遍?
書上說:現在歐美國家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使用「策略管理」的概念愈來愈普遍,這個原因大約有下列四點:
(一)公私部門之間關係的弔詭
(二)中央政府擔任領航的角色功能愈來愈重要
(三)組織的語言與文化
(四)組織的位置
第一點也就罷了,第二點課本裡還說中央政府採用策略管理的四種困難點,第三點則要求有特定組織語言與文化的部門才適合;第四點更誇張,原本說離中央越遠的單位越適合採用,但又舉台灣地方政府的例子予以否定。

請問,可否用「正相關」,而非「負列表列」方式,直接說明這四點和公部門使用「策略管理」的概念,謝謝!



"原本說離中央越遠的單位越適合採用,但又舉台灣地方政府的例子予以否定。"
請問這意思是指書中"對台灣地方政府使用策略管理加以否定嗎?"

您說"正相關"是說用肯定敘述句?
不解何謂"負列表列"之意...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4 10:00 |
afei77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打錯字, 表情
應該是「負面表列」

沒錯,我的意思就是,請用肯定句表示,不要用課本的否定法,看得很累!謝謝幫忙說明!

我自己應該好檢討,常罵人家用字不夠淺顯,應該被哈伯馬斯狠狠教訓一頓才是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4 22:02 |
afei77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曾經想過,會不會是吳瓊恩老師故意設的一個謎!

他先下了個標題"公部門策略管理所面臨的各種挑戰"
然後再用SWOT對公部門進行分析,其中對公部門內部的分析就是
一、策略管理何以日趨普遍?
並列出四點分析結果:
(一)公私部門之間關係的弔詭
(二)中央政府擔任領航的角色功能愈來愈重要
(三)組織的語言與文化
(四)組織的位置
提供給管理者,回頭省視一下自己的部門,在推動策略管理時遇到的問題和比較容易實行的條件。
至於第二個標題,幾乎也就是把他的SWOT分析手法給公佈了,
二、公共組織所面臨的各種挑戰
就是外環境的機會與威脅吧!

這是個人的推測,因為只有用SWOT分析的角度來解讀這篇文章,可能比較容易讀得通吧!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5 22: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9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