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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快点转一下: 权利人吃的时候没戴眼镜,有深度近视 >> 无主观犯意,可以主张过失非故意行为, 吃掉的是蚂蚁 >> 蚂蚁不是人,所以不成立伤害罪,但被害人亲友可以主张毁损罪, 杀了不只一只蚂蚁 >> 若所侵害者非同一人身法益,自无由成立接续犯,应成立犯数罪之想像竞合犯 胡渣上的半截蚂蚁尸体 >> 若是你把它湮灭是不构成刑法上的湮灭证据罪的, 吃到的早餐有蚂蚁 >> 买卖的标的物有瑕疵,可以请求降低标的物的价金、更换标的物或是解除契约 吃完了精神百倍 >> Sorry 你没有办法申请加害给付, 吃进去的蚂蚁都是公的,不会生蛋 >> 更没有天然孳息的机会, 最...最重要的是 >> 刑法上没有说不可以杀蚂蚁,所以根据刑法第一条罪刑法定原则,版主你是不会有罪的,
Sorry 可能还有很多东西没想到,因为我补习班的课才刚开始, 这只是就我记忆而言,当然不一定正确啦, 之前很多考上国考的人都有提到这一点,就是平常遇到或看到什么新闻时, 脑袋都会这样的思考,当然还有把法条条号加进去才完整, 就要这样才不会浪费掉学习的机会。
[ 此文章被游牧民族在2010-06-04 23:5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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