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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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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訴願
人民不符台南市政府關於建築管理的處分,其訴願管轄機關為?A台南市政府B內政部C內政部營建署D行政院
答案是B

為何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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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31 18:08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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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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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不符台南市政府關於建築管理的處分,其訴願管轄機關為?A台南市政府B內政部C內政部營建署D行政院
答案是B

為何為內政部?

台南市目前為省轄市(因為似乎98年底升格為直轄市),依訴願法第四條,不服省轄市與縣的行政處分,向中央主管部 會 行 處 局 署提起訴願,所以不符台南市政府所作關於建築管理的處分,應該是向內政部營建署提起訴願!!

個人見解:
訴願法第4條第3款: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

法條中,並無寫「向中央各部會所屬機關」提起訴願,而是「向中央各部會」訴願!
所以,答案當然是內政部!

若是不懂,法條讀十遍,自然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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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1 17:08 |
sky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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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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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我以前也想過
我是從第七款
得到答案的
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
主管院是1級機關
所以他指的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當然是2級機關
所以第3款的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是指2級機關

而內政部是2級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是3級機關
所以答案是內政部
以上是個人想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1 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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