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manda1h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法绪问题;)

1.何谓实质竞合?

2.迁徙自由与居住自由的不同?

3.民法中的附停止条件.附解除条件和附始期.附终期有何不同?

4.为何要有最高限额抵押权?? 
   还有七个确定事由能否举例成比较白话一点的用语,看不太懂法条的意思!!!!!
  一、约定之原债权确定期日届至者。
  二、担保债权之范围变更或因其他事由,致原债权不继续发生者。
  三、担保债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Amanda1h在2010-05-31 20:20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8 20:18 |
Dragon-Q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好像从复了
2迁徒:爱去哪就去哪的自由;居住:爱住哪就住哪得自由
3我没办法解!!SORRY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28 20:5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60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