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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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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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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執]請問合夥有無民事訴訟法上當事人能力呢?

我想問的是債務人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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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dainese在2010-05-20 15:00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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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5-20 14:35 |
weepy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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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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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行?
合夥團體如什麼?
其性質就像是無限公司
無限公司是什麼人?是法人
那你再想想看票據法的本票
以法人之名義開本票給你,
本票是不是具有"票據追索權"可以強制執行!!
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有符合你問題本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2 01:56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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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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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說認為,既判力主觀範圍等同執行力的主觀範圍,所以只要合夥團體有訴訟法上之當事人,即可為強制執行之對象,
合夥得否為當事人,有否定及肯定二說,惟實務六六年第九次民庭決議採肯定說見解,故採實務見解則合夥可為強制執行之對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22 0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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