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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現在職場欺負的問題很嚴重將快速引發世界末日…4月30日版
(本版文章修改之前的及增加一些內容。)
現在職場欺負的問題很嚴重將快速引發世界末日,我預言若不立即積極改善,可怕的世界未日,或者說不是世界末日,但是人類間的大屠殺似的自相殘殺將會爆發,本文章會有許多證據證明不改善就是等世界未日。政府有瀆職違憲不積極作為大家覺得該不該把勞工都聯合起來根絕這些問題?勞基法等法律等如廢紙,我出社會工作十幾年來被雇主短給工資機率高達近百分百,我該怎麼生存?

  我舉例:
  我發現因政府不主動監督工作場所使得真相無法還原,害我被雇主短給工資還有被其他的欺負,這些問題,我告官多次沒一次有用,我問自己我該怎麼生存?我現在不敢去工作耶,我想找大家幫忙根絕這個問題。

  如果沒人幫忙改變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人類只會活在人間地嶽裡。然後自相殘殺。因為這個世界的是非價值以被政府官員及立委帶頭扭曲了。我舉例,人會進步就是因為有些人知道要要互相幫忙不欺負對方,就是懂得「幫人等如幫己」的道理,例如我看到別人小孩溺水我會不自私的救他,同樣的,我就是希望要是有天我的小孩溺水別人會不自私的救我小孩一樣,要是每個人都自私的去欺負別人,或不管別人的死活,那些被欺負的人不就會無辜的死或只有靠自己去殺掉那些欺負他的人才能生存下來嗎?很可惜,現今社會太多人包庇、縱容人欺負人,或自己去欺負人了。

  到28歲工作換了幾十個工作,被雇主剝削詐欺機率近高達百分百,且告到勞工局、勞委會、地檢署也沒用,他們公然包庇雇主,就算證據在明顯他們公然包庇雇主被我向監察院、總統府、行政院檢舉通通沒用,大家說怎麼辦?且我之前還是錄音錄到雇主代表承認的違法事項他們也是包庇雇主,只要雇主死不承認錄音的內容竟可以沒事,甚至雇主有坦承違法的地方,勞工局、地檢署等也是違法包庇雇主,使得雇主不用受罰,我也得不到我損失的賠償。該怎麼辦,還有,為了還原事實真相,那我找工作不就從簽勞動契約及到工作的時數通通都要有法院派人公證才行嗎?不然不公證我有再多證據都沒用啊,這怎麼辦?我要求傳的證人也被拒傳,錄音錄到的證據也裝作看不到,但是我花了四年,現年我32歲了,我也找不到有雇主願跟我簽勞工契約且工作場所都要派法院的人來公證以證明我的工作時數及其他問題,例如我在職場曾被同事拿刀作勢要捅我,但我問律師和查法院判例發現,只要沒其他人看到,或錄影錄到,就算我去告也告不贏,那我要是白白被同事、雇主、等人殺死怎麼辦?我還常聽說真的有人被殺死也找不到真兇的,還有女的在職場被強姦、性騷擾去告也沒用的,,像藝人凌葳葳就在電視上說過曾被導演在工作場所乘四下無人及沒錄影畫面的地方被摸胸和下體生殖器,藝人小 cal也說曾被主持人在四下無人時摸下體生殖器,

他們沒有報警,也不敢說出加害者的名字,我就在想,為什麼不說加害者是誰呢?我想八成是說了也沒用,只要加害者辯稱是被害者叫加害者摸的就沒事了。搞不好說出來還會使他們的演藝之路更難走下去。所以他們選擇忍住不說,那怎麼辦?因為到時各說各話,強姦的人可辯稱是被害者自願的。短給工資當然也是去告也沒用,雇主只要死不承認,反正工作場所發生的事沒有法院的人公證,所以雇主或欺負人的人就可以沒事,那怎麼辦?政府又不在每個工作場所裝錄影、音畫面即時連線到主管機關保存以還原事實真相,更誇張的是我有幾個案子明明有證據證明雇主違法了,但檢察官及勞工局、勞委會就偏要贖職包庇雇主,被我檢舉了數十次也沒用,大家說怎麼辦?人活在這個世上還有什麼人權?

我舉一些現在職場欺負問題有多可怕的實列吧。

殺同事可以不用負法律責任。使兇手消遙法外。


一堆人工作領不到薪水。




告勞工局或任何政府機關也沒用。








一堆人在職場被欺負,我這才發現才來目前的世界不是法治,是人治。世界目前不是政府治國,是殺人魔在治國。這全是政府高官及立委惡意瀆製造的結果。
以下文章可證明此點。

到寵物店工作馬上被老闆娘及其他員工淩虐至死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叫起床工作 動手殺同事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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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影片是緯來綜合台的不可思議節目提到最近新聞報導接二連三出現毀屍刑案。像有一起案件也是很荒謬,就是有個水電工人,因被懷疑偷錢,結果被他的同事、老闆活活打死的案件。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印刷廠老闆被自己多年的客戶以談生意為由約出來隨機殺死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因看一男一女走在路上不順眼,隨機拿刀桶不認識的路人。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年輕男子隨機對路人割喉。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超一下車也要殺。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偷摸女店員被阻 大學生拿刀殺人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多可怕的世界。

大家估台灣每年有多少人被殺人魔隨機殺死?

  我估一萬人,真怪,為什麼政府高官要瀆職到這種地步,像我看有傳染病,死一兩個人政府就會花大錢打廣告叫大家防疫。還會強制隔離等等,可是政府明知人性是不能被信任的,這世上很多變態會動不動就欺負人,殺人,可是政府竟不強制大家防犯,甚至不防犯,我實在不解,再者,政府高官也違背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啊,「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但政府現在只是空訂罰責,卻不防犯、監督,使得台灣表面是法治,其實是人治,台灣表面是政府治國,其實是流氓、殺人魔治國。這實不合理!大家願意發起要瀆職的政府官員自殺謝罪嗎?還是想辦法把這些瀆職的官員抓起來判死刑我覺得也比較合理,因為他們確實通通該死,他們違憲不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是例任總統如馬英九到行政院長及底下的基層警局及勞工局員工及立委他們瀆職不積極作為的縱容流氓及殺人魔治國的,他們通通都該被殺死,他們也必需馬上死,可預見,因為他們活著就會害更多無辜的人死。

大家看看,怎麼多隨機殺人,家破人亡的情形一再在台灣發生,但政府竟不防犯,怎麼辦?我希望那些不積極作為防犯及監督的政府官員馬上被人殺死。然後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火車上隨機殺人


北市割喉隨機殺人


點歌起糾紛就隨機殺人


自行車騎士被騎機車的歹徒隨機搶劫砍殺


新竹居民的夢魘,青少年三五成群看誰不順眼就隨機殺人



  太多了,數不完的台灣到處都是變態殺人魔。政府竟還是不防犯,還要死多少人政府才要防犯?

2008年我國死亡人數意外事故 7,077人
內政部刑案被害人統計(2008年死傷狀況):
死亡人數961人、受傷人數30,458人

死亡人數961 人,受傷人數30,458人。看看光死亡人數就961人,好像是說被殺人魔殺死的人只有961人,那加上未報導的黑數不就更可觀?我說過殺人魔殺人通常會想辦法為自己脫罪營造意外、自殺、失蹤等假像。再者,就算退一萬步來說,我們就當因殺人魔造成的死亡人數只961人好了。那961人會使多少家庭及多少人受影響?例如有工作能力能負擔家計的人就這樣死了。他小孩及父母沒收入來源,不就可能作姦犯科嗎?這樣又會影響多少人被殺?人生被毀?經濟學有個觀念叫擴散效應還有乘數效應、簡單的說就是不要小看一些小問題,它可能引發的問題是極微可怕的。那加上受傷的人數呢?有人可能因此失去工作能力。那就不又可能毀了許多人的人生嗎?看過真人真事編成的電影「血鑽石」嗎?劇情描述,人們竟把錢看的比其他人人命還重要。我當時就在想,為什麼不反過來把人命看的比錢還重?為什麼要對同類如此自私殘忍的對待?如果其他人也這樣對待每個人,那人類不就一下就被殺光光、自取滅亡嗎?明明只要往對的方式走,人類是應該可以人人富裕快樂生存的,為什麼要靠自相殘殺互相欺負的方式來生存呢?這樣自私對待別人,長遠來看,人類只是在自取滅亡啊。這也是為什麼貧富差距會越來越大的原因,事實上據查,有錢人未必過的會比較快樂,他們也會擔心被人欺負、被人殺、被勒索、綁票,還有官官相護的問題,常看2100全民開講提到檢察官及軍人及行政官員瀆職都沒事就是因為官官相護,我就在想,為什麼會官官相護呢?我想就是怕被同事殺吧。大家在一起工作要下手殺人的機會特別多誰會不怕?反正小刀刺心藏血也不會流到犯人身上,或勒死人血也不會流到犯人身上,指紋又這麼好清除,就沒證據證明兇手殺人,像我看小潘潘主持的不可思議的世界節目就常看法醫及社會記者提到台灣很多殺人命案警察都沒辦法破,問題真的還是出在目前人類不合理的生活模式所造成的結果。人類經歷這麼多經驗不該強制防犯這種事發生嗎?例如人類真的不能有隱私權、就連作愛、上廁所時都不該有,因為人有隱私權就能犯罪後滅證使悲劇不斷發生,多了目前這種不監督不防犯的法律想殺人及作違法的事也沒難多少,只是要多花時間做些前置作業與後續處理而已。例如最簡單的殺人方法大概就是趁其不備直接讓他脖子轉一百八十度及小刀刺心藏吧。其他像偷竊、貪污、搶劫只要有隱私權,要不留證據也是很簡單。過了良心那一關其他都是小事,壞人又有無罪推定的保護,所以我們的法律設計上明顯是在保護壞人。到底還要死多少人政府才要防犯?

  我以上舉的例子以能證這個世界不改變,大家都不可能有好日子過,只會有更多人無法安居樂業的死。人性是不能被信任的是必需被監督防犯的,包括政府在內,所以要改變這個世界,不然大家一定都沒好日子過,我還有很多例子可以舉給大家參考。這社會是很可怕很黑暗的,可怕程度覺絕對比呂良偉演的傳記電影「四大家族之龍虎兄弟」或劉德華演的電影「賭城大亨之新哥傳奇」、「賭城大亨Ⅱ之至尊無敵」或張家輝演的電影「提防老千」還可怕兇險萬分,記不記得提防老千的劇情是主角張家輝殺人到被人殺死而那些殺人的人都沒受到法律治裁,反到是主角作假帳,詐欺公司一千萬部份,作假帳就有受到法律治裁,但坐牢也作沒多久,才坐9個月,但詐欺一千萬元部份卻沒受到法律治裁,且還順利詐欺到一千萬元港幣。多可怕的世界,現在這個世界的法律就是這樣可怕,但現在這個世界比以上電影還可怕、漠視人權,人性是很危險的,有些人是變態,有些人個性像野獸,你明明跟他們無身仇大恨,只是一點小事對方就會想把你殺死,更有很多是你根本與他無怨他就會忽然獸性大發的過來把你殺死。大家看看,多可怕的世界,我想不到到了今時今日,人類的生活竟過的比羊都不如,羊是看到其他野獸知道有危險就會跑,可是人呢?人因為無法看出誰會莫明奇妙的殺人,而被其他同類殺死無法防犯,有的人甚至明知對方有殺他的意圖,但因為政府的「麻木不仁」、「漠視人權」,使得那個人還是無法擺脫被殺的惡運,完全沒有身為人應有的人權。有部真人真事改編的殺人魔的電影“幽靈終結者2007“
 

這部電影正凸顯了這個真實可怕的世界。電影描述一對情侶好心讓路人搭便車豈料那個路人是變態殺人魔,這殺人魔明明沒發瘋、明明跟人無冤無仇卻很冷靜的把見到的人都殺死,以此為樂。且那對情侶為了救被殺人魔殺到只剩一口氣的人而沾上受害者的血漬,反而被警方誤認為是兇手而被警方抓進牢房。多可怕的世界,我們竟身處在這樣可怕的世界,我真的感到極大恐懼。為什麼這麼多國家政府要設計這套不合理的法律讓我們身處在這樣的世界?還有一段故事是是警察抓到真正殺人魔時問殺人魔為何要殺人,那殺人魔的理由竟是說「有何不可?」言下之意就是他這個人沒有為別人著想之心。覺得作壞事也沒什麼,所以他也不可能會產生良心不安這麼種事。看完【幽】片試映,也馬上有網友上網發表意見,表示【幽】片劇中的故事跟這陣子在台灣所發生的一連串不幸的社會新聞不謀而合,就像之前看新聞有過南部有隨機拿刀殺不特定路人事件一樣議論紛紛,認為電影與現實生活相似到十分可怕的地步。根據美國政府交通部的統計,每年死於公路的倒楣美國人,人數多達四萬兩千人,劇本編寫時也參考了多起美國公路兇殺案的新聞,真實重現變態殺人魔令人髮指的惡劣行徑。演員柴克瑞‧耐頓說「我覺得這是最恐怖的事情,千萬不要以為它不會發生在你身上。」女主角蘇菲亞‧布希也覺得,電影中的故事隨時都有可能在真實生活中發生,「這部電影裡的情節,沒有什麼是不會成真的,這就是恐怖驚悚的極致!」而電影本身所要呈現的也是這點,「不要忽略現實生活中會發生的小事,那些小事隨時可能要了你的命。」這些令我感到恐懼,想想我以前工作時被同事或老闆挑釁欺負,都覺得那些人是變態,我覺得跟他們在一起我隨時可能被他們打傷或殺死。再想想有人走在路上就會被人打傷或被打死的。又想到現在校園及職場欺凌的問題這麼嚴重、還有整個社會是非不分的問題又極為嚴重。又聽2100名嘴黃智賢、胡忠信等人說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則就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般去處處提防、監督。但我們台灣的政府有這麼作嗎?沒有!也就是說我們生在一個空有民主法治口號但無民主法治之實的社會裡。隨機殺人是幾乎天天再台灣發生。我指的隨機殺人就是沒有生仇大恨,只是一點口角、糾紛,或一點糾紛都沒有就把對方殺死的,我都認為那就是隨機殺人。特別是在職場發生因無法還原事實真相而使壞人能消遙法外,好人得不到應有的人權。 不想被欺負就要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再舉例前,我先引用一起日本連續殺人事件給大家作經驗法則的類比、對比參考:日本有個14歲的小孩變態殺人魔,他自稱「酒鬼薔薇聖斗」,因受日本法律保護不知姓名,所以叫他「少年A」。他向一名國小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在山下彩花帶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山下彩花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山下彩花還來不及反應,「少年A」隨即用鐵錘攻擊她然後逃離現場。重傷的山下彩花被送往醫院,幾天後她因為腦挫傷而死。
  逃離案發現場的「少年 A」,因為被山下彩花同校的女童撞見,「少年A」立刻用小刀刺傷女童的腹部,女童2個星期後才痊癒。3月16日晚上,殺童血案發生之後,「少年 A」在日記上記錄了犯案後的心情,「我今天做了一個嚇人的實驗,來證明人類有多麼脆弱……當女孩轉向我時,我便揮動了手中的鐵錘。我想我敲打她了好幾下,不過我記不太清楚,因為我實在是太興奮了。」
  一個禮拜之後,「少年A」在日記又補上這麼一段話,「今天早上,我媽說可憐的女孩子。這個女孩好像快要死掉了。」「但是我沒有會被捕的跡象……因此我要感謝神明……請繼續保護我。」
  之後「少年A」在路上偶遇同樣住在神戶市的11歲少年土師淳,兩人因為認識所以停下腳步攀談。當時「少年A」正尋找犯案目標,他認為只有11歲的土師淳比較容易殺害,所以謊稱“有藍色的烏龜”要帶他去看,將土師淳誘拐至附近的高臺上,用繩子將土師淳勒死,然後將遺體隱藏後離開命案現場。
  5月 26日,「少年A」將土師淳的頭顱帶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對行蹤不明的土師淳展開搜索,不過一無所獲。當天晚上,員警還查問過剛丟棄兇器的「少年 A」。5月27日大約凌晨1點至2點左右,「少年A」將土師淳的頭顱帶到神戶市的某中學校門口,放好頭顱後便離開。當日上午,中學管理員發現其頭顱。頭部上還有兩張紙片,內容為「少年A」的犯罪聲明文。「好了,遊戲開始了,各位笨蛋警察先生們,來逮捕我啊。我喜歡殺人因為快樂得不得了,我想目睹人的死亡因為控制不了,我要對全世界的污穢東西給予死亡的制裁,我要對多年的怨恨給予流血的報復。」
  在案件偵查的過程中,日本警方曾一度懷疑兇手為 20至40歲的男子。但因為「少年A」曾在偵查期間多次被查問,部份調查員開始對「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是3月時攻擊山下彩花的嫌疑犯,於是警方開始對「少年A」展開秘密調查。案情隨後有突破性的發展,2月受襲擊的女童認出「少年A」,警方因此斷定他涉嫌傷害多名兒童,還殺了年僅11歲的土師淳。
  在兒童傷害案件剛發生時,日本社會陷入莫名的恐慌,日本媒體曾將「少年A」的名稱「酒鬼薔薇聖斗」誤報為「鬼薔薇」。這個錯誤激怒了「少年A」,他投書於媒體的信中終段提及,「從現在開始,如果你們再念錯我的名字,或讓我憤怒,我將會在一個星期內殺掉三顆野菜」(心理分析家認為,「少年A」根本不把人當作人來看待。)

  大家看看,這世上就是有很多這種人,他根本不把人當人看待,他殺人的理由有可能是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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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uuhp222在2010-05-01 06:2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04-30 0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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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你受了很大的刺激.

Take care (= 保重).
&
Take easy (= 放輕鬆)

多去"好"的場所,才會遇到"好"的人.

職場的壞份子既然躲不掉,那就多"主動"去" 發覺"好人,主動去跟那些好人認識.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4-30 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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