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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孙中英/台北报导】 保险法第107条修正案生效,未满15岁孩童投保将依循新法规范。
父母亲为小孩投保的「不保证续保」保单,如伤害险主约附加意外医疗给付,在农历年后,约2月底到3月初,会收到「不续保通知」。
寿险业解释,就算父母亲提前为小孩购买100万元到200万元意外险保障,因为1年合约期满的时间点落在昨天开始的新法生效日后,过去购买的保单因为不保证续保,等同失效;爸妈须重新帮小孩依新制投保意外险。
2月3日起,针对15岁以下孩童投保全面实施新法,新法「不溯及既往」,但还是有「旧款儿童保单」被影响到,首当其冲的是「不保证续保」的保单,如意外险。
寿险业者解释,意外险(或称伤害险)多是一年一保,因为保费便宜,加上小孩可能发生较多意外状况,不少父母亲会为小孩投保意外险并附加意外医疗给付,但这种保单因为「不保证续保」,要让保障持续,必须每年重新投保。
如父母去年2月5日为小孩购买一张意外险,由于当时儿童投保是依照「旧法」,因此爸妈最多能为未满15岁小孩买到200万元意外险保障;但今年2月5日保险合约满期时,已适用「新法」,这类型保单因为不能自动续约,寿险公司须寄发「不续保通知」给保户。
寿险业者表示,意外险是爸妈最爱帮小朋友买的险种,约占儿童新契约保费收入的两成,寿险业者在过年前已全力加班,尤其是儿童保单规模较大的公司,准备过完年后便向客户寄出「不续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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