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9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刑訴簡易處刑1
1,甲經檢察官告知可以聲請協商程序,所以認罪,並願受量刑6個月,唯檢察官並未聲請法院認罪協商程序,起訴後法院審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15 22:54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學理上,只要除去認罪不利部分即可,如455-7的認罪沒有證據能力.即可瑕疵治癒.因為檢察官沒有受一定聲請協商的拘束.故法院依原程序審理,並無違法,不可上訴.
2,因為已經辭去議員,無法回復,所以僅能依協商程序進行,始符合誠信原則.起訴後,法院審理時,必須依協商程序進行,判決後,依違反法令,得上訴.(學理)(辭議員,雖不在法定協商內容,但不限,同意或協意不同,..)(故檢察官一定須聲請協商程序),法院應有促其注意義務,否則判決違反程序明顯重大,上訴發回.
另說,通常程序較保障被告,故按通常程序不見的不利.
管見,若判得較願受6個月為重,則得上訴廢棄.若較輕,則無上訴必要.(以通常程序較保障的理由亦可.)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16 23:53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2都可上訴第2審.(因為不必有違法必要,僅須具名上訴理由即可)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17 08:0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8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