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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2-24 12:1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水塔是房屋必要設備,固定起來,成份?,算附屬物?
若是後者:
土地上定著物,只看水塔是誰的,誰負責.
若是不動產建物成分,看屋是誰的,誰負責.
.....
題旨為另外加裝的水塔,因為可拆除不會壞,所以不算成分(沒有附合).看獨立物.
加在土地上的建物上(延申),類推適用191,水塔所有人負責.


這樣的分析頗有深度
建議版大多給點分數吧表情


學習知識從謙卑開始
謙卑的心反應在態度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25 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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