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法緒]--疑問6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96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x
0
[法緒]--疑問6
( A ) 27 甲受乙脅迫,而將土地一筆賤賣與乙,若甲對該買賣契約之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 而消滅者,其法律效果如何?
(A) 甲得拒絕履行 (B) 甲可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0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
2009-12-13 21:02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x3
x573
分享:
▲
▼
第一百九十八條(債務履行之拒絕)
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
1類似契約效力
按被詐欺而立約,民法未撤銷前為有效法律行為,
但時效已過,故按198,得拒絕履行.
2侵權行為?被詐欺而立約,有成立184I前後184I後可能,故另外可以訴求侵權損害賠償.但此一請求,和前開的不依約履行是兩回事.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x
3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14 12:19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
以下是前輩的解題方法,僅供參考:(簡言之:不得行使撤銷權,但因侵權行為取得之債權,得拒絕屬行)
一、土地買賣部份
依民法第345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本題甲受乙脅迫,而將一筆土地賤賣給乙,暫緩不討論被脅迫一事。甲將土地賤賣給乙
部份,買賣契約已經成立。
二、被脅迫部分
1、依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一人得將其撤銷其意思表示。
2、又民法第93條規定,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被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
經過十年,不得撤銷。本題,甲對該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其被脅迫而
為土地買賣契約之請求權撤銷期間,依民法第93條規定,超過十年不行使而消滅。
三、甲對該契約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應如何主張
1、本題甲受乙脅迫,而將一筆土地賤賣給乙,其買賣契約即為有效。
2、且係因甲受乙脅迫,甲得主張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及民法第93條之規定撤銷之。惟因甲對該契
約廢止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因此無法主張撤銷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
3、又依民法第348條規定,物之出賣人,負有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
(民法758、760條),而發生債之關係。
四、甲如何救濟
1、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力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題乙故意脅迫甲賤賣土地給乙,使甲之財產權受侵害。
2、故甲得主張,依民第198條規定:「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
,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3、所以甲得拒絕移轉土地所有權予乙(民法758、760條)。
民法真的是愈學愈深,愈是難懂!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2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
2009-12-25 13:51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x3
x573
分享:
▲
這一題為何不用184(權利或利益受損?)要求賠償,再用213的回復原狀(回到沒有脅迫訂約前)?要走一大圍用198,等著來要,再拒絕?(198有無破壞時效制度?不行使權利又要求被保護?)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x
1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2-26 02:49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2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