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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法清償練習
甲向地下錢莊乙借錢,開立借據給乙,因借款到期,乙叫小弟丙來討債.
1,98年11月1日,丙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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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4 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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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償和返還借據,甲可以行使民264,故不還可以.
2丁以自己名義:民法310的準占有人,甲必須還.且有清償效力.又依債權讓與(民法292以下),出示債權憑證有通知效果.
  丁以乙名義:民法309,310,若丁無權以他人名義,則屬民310,甲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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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05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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