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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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世界哪一個國家 都是這樣的 在大陸殺人更簡單 殺了更難被找到 只是我們身在台灣所以會覺得好像台灣特別嚴重 單就台灣來說 我覺得法律真的是太誇張了 擺明保護有錢人 窮人就該死 最明顯的就是車禍官司 有錢的公子哥撞到窮人 要賠多少?! 窮的人生活上已經有困難了被有錢人這麼一撞變的更慘 但是窮人沒錢找律師 只能讓有錢人的律師和法官來決定該賠多少 免費的律師是不會幫上窮人什麼忙的各位放心 最後窮人拿不到什麼錢 生計更加困難 除了絕路還能讓窮人走哪一條路 國父 孫中山 創立民國的理念一自由 平等 博愛 現在卻是一氾濫 特權 殘害 看看有錢人家的小孩 和窮人的小孩 舉例 某某人兒子在當兵期間還為自己父親選舉站台 明顯犯了 軍法 政治中立 結果因為他老爸 他享有特權無罪軍方還主動幫她找藉口 今天如果是窮人的小孩我可以擺明說他死定了 這就是台灣 政府的口號都是騙人的 前人的血汗努力被後人肆意踐踏 什麼民主自由 大家都要權力卻不盡義務 結果就是這樣 法律越判越輕 殺人不用償命 搶劫強姦隨便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貪污還有人認為是沒有罪的 這些人犯罪被放出來後有誰肯接納他們 今天如果你是老闆你敢用他們嗎?! 他們找不到工作沒有錢怎麼辦? 只好再繼續犯罪等著吃免錢飯 惡性循環 連我在真的沒辦法的時候都想說乾脆去犯罪好了 反正被抓到就吃免錢飯 沒被抓到就算自己好運 要不是宗教的信念阻止我 自我的理智和羞恥心困擾我 我可能也早就去犯案了 但是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有人可以自我把持有人不行 自己的想法不代表別人也有相同想法 自己的做法不代表別人也有相同做法 現在已經是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 吸引外國觀光客最大的居然是一檳榔西施 脫越多越吸引人 對於真正美麗的台灣自然資源 大家卻任意破壞任憑消失 等到自然反撲還要去怪別人 各位在做任何事的時候是否會去想自己做的是會對別人和自己有什麼影響?! 今天我害人明天人害我 今天我殺人明天人殺我 生在這個時代 是不願意 也是沒辦法 開版大大也不用想太多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否則心理很容易生病 即便自己想再多 又有何用?! 世界也不會因此而改變 能改變的只有自己的想法和行為 自己可以不認同現實但是必須去接受現實 發生的事就是發生了 會發生的事也無力去阻止 為了生活去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做自己就好 在台灣 窮就該死 如果不想繼續下去 就是想正當辦法賺錢改變自己 讓自己有錢不再受制於現況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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