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8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ey56011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行政]程序
无行政程序之行为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10-23 08:57 |
we0935op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名称:行政程序法 (民国 94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
 
第 22 条 有行政程序之行为能力者如下︰
一、依民法规定,有行为能力之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之团体由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为行政程序行为者。
四、行政机关由首长或其代理人、授权之人为行政程序行为者。
五、依其他法律规定者。
无行政程序行为能力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政程序行为。
外国人依其本国法律无行政程序之行为能力,而依中华民国法律有行政程
序之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政程序之行为能力。



所以儿童没有行政程序行为能力~因为儿童年龄界定在20岁以下(12岁以下[儿少法])~故他在行政程序中无行为能力
其他都有在法条..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谢谢解说


解答仅供参考~小弟依旧在学习中...请大家多多指教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4 05:2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377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