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96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rwuhc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故事分享】年薪10万(人民币)的乞丐
【来源出处】 网路

【故事分享】年薪10万(人民币)的乞丐
我拎着刚买的Levi's 从茂业出来,站在门口等一个朋友。
一个职业乞丐发现了我,非常专业的、径直的停在我面前。
这一停,于是就有了后面这个让我深感震撼的故事,
就像上了一堂生动的市场调查案例课。
为了忠实于这个乞丐的原意,我凭记忆尽量重复他原来的话。

先生 …… 行行好,给点吧。
我一时无聊便在口袋里找出一个硬币扔给他并同他攀谈起来。
乞丐很健谈。
…… 我只在华强北一带乞讨,你知道吗?
我一扫眼就见到你。在茂业买 Levi's ,一定舍得花钱 …… '
'哦?你懂的蛮多嘛!'我很惊讶。

'做乞丐,也要用科学的方法。'他说。
我一愣,饶有兴趣地问'什么科学的方法?'

'你看看我和其他乞丐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先?'
我仔细打量他,头发很乱、衣服很破、手很瘦,但都不脏。

他打断我的思考,说:'人们对乞丐都很反感,但我相信你并没有反感我,
这点我看的出来。这就是我与其他乞丐的不同之处。'

我点头默认,确实不反感,要不我怎么同一个乞丐攀谈起来。

'我懂得 swot 分析,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对于我的竞争对手,我的优势是我不令人反感。
机会和威胁都是外在因素,无非是深圳人口多和深圳将要市容整改等。'

'我做过精确的计算。这里每天人流上万,穷人多,有钱人更多。
理论上讲,我若是每天向每人讨 1 块钱,那我每月就能挣 30 万。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给,而且每天也讨不了这么多人。
所以,我得分析,哪些是目标客户,哪些是潜在客户。'他润润嗓子继续说,
'在华强北区域,我的目标客户是总人流量的 3 成,成功机率 70% 。
潜在客户占 2 成,成功机率 50% ;
剩下 5 成,我选择放弃,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在他们身上碰运气。'

'那你是怎样定义你的客户呢?'我追问。
'首先,目标客户。就像你这样的年轻先生,有经济基础,出手大方。
另外还有那些情侣也属于我的目标客户,他们为了在异性面前不丢面子也会大方施舍。
其次,我把独自一人的漂亮女孩看作潜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03 21:03 |
ryan201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称之为乞丐中的霸主当之无愧
那位Levi's有当乞丐的潜力
能跟乞丐哈拉这么久也算是人才了
不去当乞丐可惜了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03 22:03 |
kc591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虽然是个老故事了,重新读读也是很有意思。
不过我觉得这个故事太理所当然,太符合教科书所讲的原则,
故事背后的意义是:一、知识就是力量,诚不虚也现实生活;
二、现实生活不可能如此照表操课,听听就好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10-01 11:27 |
fiftyw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ryan2018 于 2009-09-03 22:0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称之为乞丐中的霸主当之无愧
那位Levi's有当乞丐的潜力
能跟乞丐哈拉这么久也算是人才了
不去当乞丐可惜了 表情 表情
你看人入澈,佩服佩服,想必阅人无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10 06: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1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