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6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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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之前在劳工局工作的经验(不是正式公务员,但常会遇到或是受理劳资纠纷),比这种恶劣的老板多的是,有的脱产连夜逃到国外去,有的是看大家涉世未深,也不了解法律,找几个懂法律的讲一些繁杂的法律条文,或者说当初契约上面本来就没有相关规定(大家都没有留工作契约的习惯,所以都随他们乱讲),甚至找黑道的都有....,各种开除员工的样态真的是千奇百怪、不胜枚举。劳委会有为遇到这样的情形劳工提供法律诉讼的补助,可以跟劳工处问看看。在这边也建议大家以下几点: 1.工作面试时如果对方要你马上签工作契约,一定要跟先拿回家跟家人商量讨论(特别是有关工作条件的部分),签的时候也一定要跟对方一份,并确认契约都有双方的签名。 2.劳基法跟一些相关法该懂得还是要懂,像是常见的就是工资、休假、劳动条件的相关问题,多了解有益无害,才不会被人唬的团团转。 3.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则跟讯息,以及个人出缺勤的纪录必要时要留影本或相关资料(有遇过雇主在要进行大量资遣前会把人事资料给销毁的案例) 4.劳资之间的纠纷一发生,建议大家还是跑一下劳工局登记劳资纠纷仲裁。如果是大量资遣或是有同样遭遇的同事,记得推派几个代表来就好了(就行政程序法5个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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