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58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lyso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9 鲜花 x6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心得分享] 受刑人救灾 工作6小时抵1天刑期
〈独家〉受刑人救灾 工作6小时抵1天刑期
 更新日期:2009/09/02 19:07 黄茂松
                                   
莫拉克台风过后,从9月开始又多了一批救灾生力军!南投地检署,让判刑6个月以下,改服劳动服务的受刑人,到灾区协助灾民清理家园,只要工作6小时就能抵一天刑期,让不少受刑人觉得,这比在监狱里服刑更有意义。
莫拉克台风过境超过半个月,南投信义乡上安村,不少民宅还是被土石覆盖,没清理完,不过从这个月开始,多出一批救灾生力军!
有人负责除草、有人负责清土石,一起帮受灾民众清理家园,这批救灾生力军,其实都是犯罪被判刑的受刑人。记者:「可以缩短刑期?」受刑人:「对。」记者:「可以减少几天?」受刑人:「减40到50天。」
政府新政策,从9月1日开始,判刑6个月以下,罪行轻微的犯人,就能改服劳动服务,检方灵机一动,由观护人带着劳动服务人,到灾区帮忙清理打扫,2名观护人负责监视8个人,工作满6小时,就能减少1天刑期。受刑人:「让我们对这社会有帮助,另一方面磨练自己的心志。」
劳动服务人,多数属于酒驾、触犯公共危险的轻微罪犯,触法后能帮助灾民做为补偿,又能加速减少刑期,也让他们觉得服刑变得更有意义。

原来是这样子计算的呀!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充实!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成长!
期待自己可以更成长
期待自己能一步一步达到自己的目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9-03 01:18 |
品管课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0 鲜花 x3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作法还不会
减少监狱额满的情况...受刑人也能早日适应社会 表情


 俗语说:「天下无难事,衹怕有心人」,虽然这是老生常谈,不过,如果脑中有神圣计划而迟迟未着手去做,眼前有一目标却自忖力有未逮,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动手进行,一点也不嫌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9-03 22:36 |
Alyso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9 鲜花 x6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品管课 于 2009-09-03 22:3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作法还不会
减少监狱额满的情况...受刑人也能早日适应社会 表情


至少也可以节省一些社会成本…
大家也可以为自己做错的事情赎点罪!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充实!
只有忙碌才能让自己更成长!
期待自己可以更成长
期待自己能一步一步达到自己的目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2009-09-03 23:07 |
文文文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某种程度的社区(社会)和解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08 10:43 |
阿千千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就是今年9/1起社会劳动新制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11-10 07: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3004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