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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帝斯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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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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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387条第六款及第七款
第三百八十七条(登记或认许之申请)

(6)  代表公司之负责人违反依第四项所定办法规定之申请期限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

(7)  代表公司之负责人不依第四项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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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8-15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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