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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98高考法制三級/民法?
98高考法制三級/民法

11. A、B、C、D、E 共有土地,值1500 萬元,每人之應有部分均等,惟其後A 以其應有部分向甲設定抵押融資200萬元,不久共有人分割共有物,A 並未分得土地,但僅分別自B、C、D、E 處,共得300 萬元的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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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8-02 18:08 |
airflash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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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民法881但書 物上代位性。
(B) 民法759 登記處分主義。
(C) 民法824II 協議分割不成立,得訴請裁判分割。
(D) 民法868 抵押物分割之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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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之兩端,太極之黑白。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8-02 18:32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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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1第1、2、3、4項
B、D、A、C


[ 此文章被luciferydog在2009-08-02 23:11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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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3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02 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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