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566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後一次回應你:
法律人的定義不在是否為法律系
是在是否肯成下苦功好好讀法律
沒有人出身就是法律人
我很清楚這裡很多都不是本科系
誰說過我看不起誰

說難聽
如果民法1225條如果全背過3次
再看例子,即使忘了一半法條
我就是這樣讀的
不用人教
也看得懂
那一個法比民法多?
試問你呢?

想要別人看得起你
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站起來

沒有人像你求人
還唱高調

整個法律版像什麼?
只為你一人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7-30 10:42 |
kittylove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考民訴
又不考民法

每位人都可以發問(這是自由國家不是共產獨裁國家)

我不會禁止發問(沒禮貌)
我不會像某人公務人退休(要那種官僚態度來批判貶低人)

請問版主你是從哪單位退休?

-----------------------


版主你寫
"你讀民法1225條如果全背過3次
再看例子,即使忘了一半法條
我就是這樣讀的
不用人教
也看得懂
那一個法比民法多?
試問你呢?
-----------------------------------------
佩服版主

你是天才不用人教也看得懂

是不是大法官和法律系大學教授也都不用混?

法院開在你家就好?

版主你乾脆統一學說?

不管是留日派,留美派還是留德派
是不是都不重要?

只有版主說才是獨一無二"通說"?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0 (by 12191219) | 理由: 屢勸不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30 14:36 |
kittylove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版主你寫


我兒子明年商校畢業準備報這一組,司法事務官財經組要民法及刑法,檢察事務官財經組要刑法及刑法訴訟法
其他不相關科系拚一點也有機會
一個木工在50歲考上司法官的故事
相信也會再發生
-------------------------------------


放心你兒子今年會考上

不用打壓我

你兒子會考上檢事官



-------------------------------------------------------

以下版主你寫
昨天是我兒子第一天上補習班(志光)
在中部法科補習班都不強
不過(志光)商科是有名的
志光自吹去年檢事官財經組拿了榜眼,探花(不知真假)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0 (by 12191219) | 理由: 屢勸不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30 14:50 |
daisyfair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沒有什麼好吵、好爭辯的吧?
有容乃大、江海不擇細流、退一步海闊天空,不是嗎?
如果沒有基本的修養還能寫出一篇好作文嗎?
想要考上?靜以修身,非寧靜無以致遠。
沒有修好身,還想齊家,作公務員治國、平天下?

把這些時間拿來看書研讀,不是比較好嗎?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7-30 15:34 |
kittylove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aisyfairy 謝謝您

您說跟我想不謀而合


我也是不想回應

但是有時欺人太甚

先預祝您考上今年司法特考

感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30 15:52 |
8G9119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4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麼好的園地,個人實在不樂見成為筆戰的論壇。
樓主 誰都知道你熱切求解,而且不恥下問。
另外,這個園地,本來就可以自由發問。
這些,個人都認同,也佩服你能夠無畏向上 。
尤其是在有家人以及經濟生活重擔下唸書。
個人也曾經有過。
那時每天1瓶「福氣啦」+「汽水」,只為了強迫自己唸書。
而且把辛苦整理的題解、法條,錄進錄音帶
當唸不下書的時候.吃飯的時候,如廁的時候,睡覺的時候,反覆聽讀默背。
每天看書不下13個小時,只為了短短6個月,從無到有,能夠考上國考,成為萬人中的佼佼者。
我想版主反對的,絕對不是這些,大家也都期盼你能夠如願考上。
版主只是有義務讓本版成為大家共享的園地。
這個責任,他責無旁貸。放任不管,他絕對被大家K表情
因此,既然司特在即,目前個人建議你不妨將10題整理在同一個題目發問
如此有疑問時,再次回復,也不會佔據太多版面,無疑問時,就儘快讓它沈底
另外,對於解答者,最大的感謝,是奉上你的鮮花,並且致上感言
而不是用回復,讓已解答的問題,再次浮上版面,這樣解題者,未必知道
表情另外,司特考完後,個人建議你學力從根紮起,並且建議你購買附有詳細解析的參考書
,因為國內出版社出版的書籍,錯誤太多,往往會讓考生遺憾終生。
其次,每1題選擇題,都可以發展1套理論,光靠選擇題尋解,往往變化考題,就讓考生無所適從。
其實自己選擇錯誤的選擇題,是每1個考生難得的瑰寶,因為人類總是1錯再錯,沈迷不誤。
表情 期盼你能夠再次回到這個園地,而且懷抱感恩,感恩版主,感謝大家。
因為如同樓主,個人在本版也是收獲良多。
因此個人也是懷抱感恩,感恩版主,感謝大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2009-07-30 17:48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家可以公評
對於21.22篇
係針對我而來
我決定予以禁言
不管其分身
通通禁言1個月
這裡不能因1個人而大家受影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7-30 20:31 |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03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