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0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aisyfair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关于请求变更确定判决原有效果之要件
11.下列何者不属于请求变更确定判决原有效果之要件?
(A)须原确定判决事实审言词辩論终结后,情事有所变更,依其情形显失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7-20 23:35 |
pcyua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1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参阅民诉397
  确定判决之内容如尚未实现,而因言词辩论终结后之情事变更,依其情形显失公平者,当事人得更行起诉,请求变更原判决之给付或其他原有效果。但以不得依其他法定程序请求救济者为限。
  前项规定,于和解、调解或其他与确定判决有同一效力者准用之。


[ 此文章被pcyuan在2009-07-21 10:51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1 00:47 |
i3487140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上位大大 好像笔误了
民诉§397情事变更法则 -更行起送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答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09-07-21 01:39 |
i3487140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打错字 更行起『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09-07-21 01:40 |
pcyua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1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i34871406 于 2009-07-21 01:3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上位大大 好像笔误了
民诉§397情事变更法则 -更行起送

噢~我打成§379了!!
谢谢提醒, 已更正为397~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1 10:52 |
daisyfair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你们喔!表情
(A)(D)有民诉法条397情事变更法则 -更行起诉可参照,
那(B)(C)答案从哪些法条可找出呢?

感恩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7-21 14:1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00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