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數位命理街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最近
小說、散文..
猜謎分享
前打落入區
路亞擬餌區
解惑專區
運動體育
醫學常識
無視論塔羅牌
-最近瀏覽-
新生兒打噴..
流行性感冒..
寶寶的白色..
前公司
傑佛遜總統..
懷孕了嗎?..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小說、散文..
猜謎分享
前打落入區
路亞擬餌區
解惑專區
運動體育
醫學常識
無視論塔羅牌
-最近瀏覽-
新生兒打噴..
流行性感冒..
寶寶的白色..
前公司
傑佛遜總統..
懷孕了嗎?..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訴訟法大意]9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訴訟法大意)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65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級別:
*
x
x
分享:
▼
x
0
[訴訟法大意]9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訴訟法大意)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
Posted:
2009-07-10 10:17 |
490550620
級別: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
^ ^ 唉呀,你的疑問我也都有
能幫你的只有27題
這題主要在考刑訴271-1第二項
告訴代理人以有律師身分為限,準用第33條
審判中的,可參閱第33及38條
辯護人、被告或自訴人之代理人
至於偵查中,我想是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吧
我的觀念如有錯誤,請其他大大不吝指正
x
0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9-07-10 11:15 |
daisyfairy
級別:
小人物
x2
x37
分享:
▲
▼
我覺得96、97年身障的錄事考題有點難度耶...
可能是我讀的不夠專精吧...
我竟然考不到80分...
x
0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10 11:41 |
ohdragon2001
級別:
路人甲
x1
x3
分享:
▲
▼
25題 我查閱教科書 書上有寫禁治產屬非訟事件 其他選項均無記載
至於大姐您的其他問題 我晚點會PO上來
x
0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13 11:17 |
ohdragon2001
級別:
路人甲
x1
x3
分享:
▲
▼
27題 補充上面大大所言 這提主要考33條根271之1第二項但書之反面解釋
仔細看 構成要件限定於審判中 告訴代理人限定要律師 所以只有C能選
38題 主觀不可分 主要是考239條 此條又稱主觀不可分 詳閱書本 應可看到
42 主要是考416條 準抗告是針對檢察官 法官所為之處分而提起低
最近很熱門的前總統女兒陳XX被限制出境 提的就是準抗告
搭配時事 會讓法條熟悉度更高
剩下幾提晚點在PO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x
1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13 13:24 |
ohdragon2001
級別:
路人甲
x1
x3
分享:
▲
▼
41 羈押原因消滅:107條 撤銷羈押
有羈押原因+有羈押必要性=羈押
有羈押原因+無羈押必要性=具保 責付 限制住居
羈押原因指的是101條跟101之1條 羈押必要性由法官裁量
a要犯罪嫌疑重大 無羈押必要性 才能具保
b亦同
c撤銷羈押
d有羈押原因+無羈押必要性=具保 正確
x
0
[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13 22:50 |
daisyfairy
級別:
小人物
x2
x37
分享:
▲
感謝
ohdragon2001
熱心回答
(第27題)法條整理
第三十三條(辯護人之閱卷、抄錄、攝影權)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第三十八條(代理人之人數、選任、送達與權利之準用)
第
二十八
條、第
三十
條、第
三十二
條及第
三十三
條之規定,於被告或自訴人之代理人準用之;第
二十九
條之規定,於被告之代理人並準用之。
→第
二十八
條(
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
。
)
→第
三十
條
(
選任辯護人,應提出委任書狀。
前項委任書狀,於起訴前應提出於檢察官或司法員警官;起訴後應於每審級提出於法院。)
→第
三十二
條(
被告有數辯護人者,送達文書應分別為之。
)
→
第
三十三
條(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於被告或自訴人之代理人準用之。
→第
二十九
條(
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於被告之代理人並準用之。
※ 由此條可知→
辯護人
、
被告或自訴人之代理人
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委任告訴代理
人之準用)
告訴人得於審判中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
但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本人到場。
前項委任應提出委任書狀於法院,並準用第
二十八
條、第
三十二
條及第
三十三
條之規定。
但
代理人為非律師者於審判中,對於卷宗及證物不得檢閱、抄錄或攝影。
(
告訴代理人限定要律師,才有閱卷、抄錄、攝影權 )
※ 總結:
辯護人
、
被告代理人
、
自訴人代理人
、限有律師身分之
告訴代理人
於
審判中
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 此文章被daisyfairy在2009-07-30 11:53重新編輯 ]
x
0
[6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30 11:46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0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