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17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goodbye17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已解] 刑訴-搜索???
下列關於「搜索」之敘述,何者正確?
(A)須以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為要件
(B)司法警察官因情況急迫,證據有滅失之虞,得逕行搜索
(C)搜索採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D)檢察官於聲請搜索經法院駁回者,得聲請不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goodbye177在2009-06-07 17:52重新編輯 ]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6-06 17:39 |
cocoleog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goodbye177 於 2009-06-06 17:39 發表的 刑訴-搜索???: 到引言文
下列關於「搜索」之敘述,何者正確?
(A)須以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為要件
(B)司法警察官因情況急迫,證據有滅失之虞,得逕行搜索
(C)搜索採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D)檢察官於聲請搜索經法院駁回者,得聲請不服

答案:(C)搜索採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修法前為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修法後為絕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問:
1.B選項為什麼錯?是要檢察官指揮才可以嗎???
刑131II
檢察官於偵查中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二十四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


2.A選項要要件為什麼???

搜索的目的是在發現犯罪嫌疑人和可為之證據
才會有
附帶搜索  逕行搜索  同意搜索  緊急搜索
目的通通都是為了找證據居多
並非因為犯罪嫌疑人罪嫌比較重就要搜索
應該是說聲請羈押準否的問題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6-06 19:32 |
小嚴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36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goodbye177 於 2009-06-06 17:39 發表的 刑訴-搜索???: 到引言文
下列關於「搜索」之敘述,何者正確?
(A)須以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為要件
(B)司法警察官因情況急迫,證據有滅失之虞,得逕行搜索
(C)搜索採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D)檢察官於聲請搜索經法院駁回者,得聲請不服

答案:(C)搜索採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修法前為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修法後為絕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問:
1.B選項為什麼錯?是要檢察官指揮才可以嗎???
刑131II
檢察官於偵查中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二十四小時內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


2.A選項要要件為什麼???



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依刑訴第二百五十一條為起訴之門檻
又刑訴二百二十八條偵查發動的門檻  為知有犯罪嫌疑
一般搜索的發動係在偵查中
多數認為審判中  基於武器平等檢察官不得為強制處分
所以其偵查中搜索的發動門檻應該介於兩者之間

.B選項為什麼錯?是要檢察官指揮才可以嗎???
對 發動主體一定要檢察官  而且要注意他有事後報備制


:(C)搜索採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修法前為相對的法官保留原則,修法後為絕對的法官保留原則
  這個於申論題的話容有不同說法
要看你怎麼去解釋絕對   因為他有無令狀搜索之例外規定   130  130之1 131
而且130  及131  多數學者認為 欠缺急迫性 不須準用130之1之事後報備制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
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6-07 02:0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43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