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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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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聯立制與並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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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9-05-15 14:42 |
ThMm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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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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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總席次100席(50席區域;50席不分區);
      A政黨(第一票)區域當選30席;A政黨第二票(政黨名單)得票率40%

一、聯立制(附帶席位制)
    1.A政黨總席次(以第二票得票率40%計算):總席次100席x40%=40席
    2.(第一票)A政黨區域當選30席
      則A政黨不分區席次:40-30=10席

二、並立制
    1.(第一票)A政黨區域當選30席
    2.A政黨第二票(政黨名單)得票率40%
      則A政黨不分區席次:40%x50席不分區=20席
    3.故A政黨總席次:30席區域+20席不分區=50席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5-18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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