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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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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顶楼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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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9-04-22 15:33 |
firstnoel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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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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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冷暖,此时尝知!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4-22 16:05 |
伟诚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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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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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平台应该是公寓住户共有的吧
如果是的话
可以考虑直接向地检署提出窃占不动产(刑法320条第二项)的告诉
也许会得罪该住户
但是他们窃占住户共有的屋顶平台在先
而且如果大家都不想得罪别人
那这个社会就不会进步了


学习知识从谦卑开始
谦卑的心反应在态度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4-25 16:21 |
L5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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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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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鲜花 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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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啦!!
但是我家人就是因为要上法院告他们
所以才嫌麻烦的呀~~
如果不用上法院的话,那就简单多啰...

不过,大大说用窃占不动产(刑法320条第二项)的告诉来提告
但那是前屋主卖给他的
那要告不就是连前屋主一起告了吗?
(话说前屋主也是极恶至极的一家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04-28 09:56 |
morganha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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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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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看房子是否位在台北市?台北市是随报即拆,就算是之前已立案的违建仍得拆除.你必须先联合公寓的住户,当初建商卖房子时是否有签下顶楼使用权为顶楼住户专用,若无则为全体住户使用权,住户若要主张权力则要向法院提告,但后续的事会很多,你们尚无法从中获利,因他房子尚未出租.而且邻居们也有可能打退堂鼓.目前比较简单的就是打电话给建管处违建科报拆,找立法委员或民代帮忙施压,邻居最少找两人联合签名才有力量,因怕邻居退缩你个人力量就会单薄,祝你成功~外县市我就不太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5-01 2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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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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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何时那么好了
还随见即拆!?
不都是有人去举发
才会处理得吗???


In or Out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5-01 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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