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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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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睡著] 終局裁判






























咦~~~~~alxxxxsy,快來吧,我等你
這就是所謂「一審定讞」的終局裁判。
終於看到人心的終局面。
區區一個榮譽會員就可以做出髮指的事
正和我意。
我會謝謝alxxxxsy的
因為這個決定,將是我離開數位的最後一篇文章
「擔當」?
那個人就有擔當嗎?
把我的文當作垃圾就是「有擔當」嗎?
把批評我的文當作他享樂的「工具」叫作「擔當」嗎?
把我降級叫做「英雄」嗎?
如果是,我也不能說什麼
因為這裡根本沒月我說話的餘地
因為這裡並不是言論自由
而是「榮譽會員」的自由
更正確來說是alxxxxsy的自由
「假自由,假平等,真獨裁,真會員。」
才是這裡的生態
如果今後慘遭不測,願該名「有擔當」的榮譽會員
可以千秋萬世,直到永遠
可以千秋讓會員一世遭不測,直到該名「有擔當」的榮譽會員
獨裁到永遠。
要怎麼樣,隨你便,alxxxxsy,你高興就好
反正我也被你打扁了
該怎樣就怎麼樣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01 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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