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569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共 4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ing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应该先去给中医把脉吧,很多药是不能随便乱吃的,包含补品,不要以为中药温和,吃出问题也不少,印像中四物汤就不能随便乱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3-01 14:11 |
北北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贴图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鲜花 x9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近百年来,各地女孩月经初潮的平均年龄都在逐年提前,不论南方或者北方;寒冷地区或者炎热地带,女孩月经初潮的平均年龄曲线都出现下降趋势,导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营养得到改善。根据1978~1980年全国对13万多人的抽样调查(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反映我国城市女性月经初潮的年龄77%在13-17岁,农村女性80%在14-18岁。其中早的11-12岁;晚的为17-18岁。

凉血饮料 
用生地30克、地骨皮30克、白薇10克、丹皮10克(以上中药可在中药店购得),同入砂锅、加清水500毫升,煮沸后小火再煮20分钟,倒出药液约300毫升;再加清水200毫升,煎煮法如前,去药渣,取滤液约200毫升;合并两次药液,调入蜂蜜15克。平时当茶常饮。本饮料有清血热的功效,对青少年或壮年女性月经提前,经量较多,血色红紫,心烦热,或夜间潮热者有良效。

参耆鸡
用党参30克、黄耆60克、大枣10枚,洗净后与仔母鸡(最好用乌骨鸡)1只(宰杀后净毛和内脏)同入砂锅,炖至鸡肉烂熟,去党参、黄耆,吃肉、枣、喝汤。吃时可加盐、醋调味,但不宜放姜葱、胡椒、花椒;月经后第6天开始吃,每周吃1-2只鸡。本方有补气摄血调经的功效。宜于气虚引起的月经提前。年轻体壮的妇女月经提前来,多是血热引起的;但年长体弱的妇女月经提前来,以气虚的居多。


不要问:「自己得到些什么?」应该问:「自己付出过甚么?」
不要问:「自己有甚么信仰?」应该问:「自己有甚么善行?」

如去如来‧来去自如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1 15:06 |
wgby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鲜花 x43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能就是炸鸡类吃太多..
里面有很多生长激素= =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3-01 18:36 |
sunny23909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鲜花 x295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建议大大这个问题还是去请教医生会比较好吧!表情


◎得理要饶人,理直要气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2 11:42 |
shandoola66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的是体质,
也有假经现象,
若担心,找合格医院询问,可以解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4 楼] From:美国UUNET用户 | Posted:2009-03-25 05:04 |

<< 上页  1   2   3   4  >>(共 4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86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