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3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r2882525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其中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请问始日有算入吗 ?
行政程序法
第   11   条 行政机关之管辖权,依其组织法规或其他行政法规定之。
行政机关之组织法规变更管辖权之规定,而相关行政法规所定管辖机关尚
未一并修正时,原管辖机关得会同组织法规变更后之管辖机关公告或迳由
其共同上级机关公告变更管辖之事项。
行政机关经裁并者,前项公告得仅由组织法规变更后之管辖机关为之。
前二项公告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移转管辖权之效力。但
公告特定有生效日期者,依其规定。
管辖权非依法规不得设定或变更。


其中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请问始日有算入吗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2-25 02:12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条用语既是「自公告之日起算」,所谓「公告之日」就是公告的那一天,也就是开始公告的那一天,当然要算进去啰。
另参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3条,也是作同样的解释。


感恩惜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25 08:49 |
为自己出征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7 鲜花 x24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表情 没错
补充一下
中央法规第13条 法规明定自公布或发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效力。
表情


机会 什么是机会??
是给准备好的人的。

努力是过程的必要条件
坚持是成功的唯一要件
[分享为最大动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固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2-28 23: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2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