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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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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2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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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9-02-15 10:56 |
懒人飞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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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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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不是說總統府得設國安會議和國安局


蓝蓝铁天空飘着雪花,漂亮的皮鞋漏着脚步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15 11:13 |
洪灋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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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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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規定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
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故國安局隸屬於總統府乃憲法明定

但請看清楚題目!!!
題目是依"總統府組織法"
請參第十七條
中央研究院 國史館 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隸屬總統府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15 11:22 |
洪灋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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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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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答案應該是A吧
警察局長應該是由中央內政部遴選 由直轄市市長同意
市長並無任免之權
不能因為之前周錫緯事件 就隨意違法

省為行政院派出之行政組織
非憲法所規定之地方自治團體(釋字467)
不過這題問的是憲法"本文"
本文規定的地方自治團體 只有"省"和"縣"


[ 此文章被almasy0311在2009-02-15 15:09重新編輯 ]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15 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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