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3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女嫌卖帐户 A诈骗集团的钱
女嫌卖帐户 A诈骗集团的钱
更新日期:2009/01/11 04: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78/1cs2j.html

〔记者吴岳修/台北报导〕诈骗集团嚣张犯案令人深恶痛绝,却有更嚣张的黑吃黑诈骗集团,台北市警内湖分局逮获女嫌莫易华,发现她专挑诈骗集团行骗,先出售个人银行帐号,私下却向银行申请网路转帐功能,当监控到诈骗集团成功骗钱汇入时,莫女随即来个黑吃黑,马上将诈骗金额转出领走,不过莫女行为也涉及诈骗而被警方逮捕。

警方调查,有恐吓、诈欺及窃盗等前科的42岁女子莫易华,专挑诈骗集团为下手目标,打着对方不敢报案的犯案心态,先在报纸小广告上搜寻「买卖存摺、收购帐号」等相关讯息,如果确定是诈骗集团收集个人帐号作为诈骗之用时,莫女即声称缺钱欲出卖个人帐号。

警方表示,莫女在6日依诈骗集团指示前往银行开户,事后就将所申领的存摺及金融卡,寄给诈骗集团作为行骗犯案用,殊不知莫女同时也向银行申请网路银行的网路转帐功能。

警方指出,莫女深知诈骗集团取得自己的帐号后,不时上网监看自己帐号内金钱流动状况,事隔两天后,诈骗集团诓骗被害人将58万元汇进其个人帐号。

莫女见状抢在诈骗集团将钱领走前,先行以网路转帐将诈骗款项,转往自己名下另一个银行帐号,警方依据银行配合追踪资金流向,锁定莫女犯罪事证,趁莫女前往银行准备以临柜提领赃款时,当场逮捕送办。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1-12 10: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833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