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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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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閒話家常] 立法院公布AIT查證李慶安是否有美國籍的回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8-12-27 07:45 |
tita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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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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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123 鮮花 x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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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猛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12-27 07:46 |
andyf 手機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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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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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李慶安是算無美國國籍,
還是繼續擁有美國國籍?

雖然國務院「還沒有確認」上述人物已喪失國籍,
但國務院可基於上述人物已有意要放棄美國國籍的證據,
而「確認」他們已喪失國籍。

這段話的確不是很清楚,
還是美國人習慣都這樣講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2-27 08:20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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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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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3 鮮花 x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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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立委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公職時,應於就 (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 (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一年到了嗎?沒到綠龜是在忙啥?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27 16:28 |
kylgoing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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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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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搞得這麼煩呢?
當初它怎麼要求人家怎麼做自己就該怎麼做啊
它在當市議員時就己有美國籍
要陳師孟副市長一定要去AIT放棄美國籍
換到它自己就自動失效,不用填表,這說得通嗎?
而且一騙就是十四年
真是無恥


[ 此文章被kylgoing在2008-12-27 19:4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2-27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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